作者:史遇春
明熹宗(朱由校)天启时期(公元1620年~公元1627年),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镇抚许显纯是大太监魏忠贤的义子,他们的党羽孙云鹤、杨寰、崔应元等人,助其为恶,拷打折磨杨涟、左光斗等人,其刑讯之暴狠惨烈、其泯灭人性,可谓登峰造极。相关事件,史料多有记载,此处不赘。
当时,对于凡被认定有贪赃之罪者的案件处理,还限定了审讯期限;并按照期限,进行督责。
规定期限之内,如果受审者没有招供或承认,负责审讯的官校就要被处以杖责之刑。
所以,承审官校在审讯之时,无所不用其极。
一般规定的审讯期限为两天。
两天之内,受审者没有缴纳足够的金银,就要在狱中接受全刑。

所谓全刑,就是械、镣、棍、拶、夹棍五种刑具全部对受审者使用一遍。
这里,简单说一下械、镣、棍、拶、夹棍五刑。
所谓械,一般指木枷,为刑具,方形
明熹宗(朱由校)天启时期(公元1620年~公元1627年),锦衣卫都指挥使田尔耕、镇抚许显纯是大太监魏忠贤的义子,他们的党羽孙云鹤、杨寰、崔应元等人,助其为恶,拷打折磨杨涟、左光斗等人,其刑讯之暴狠惨烈、其泯灭人性,可谓登峰造极。相关事件,史料多有记载,此处不赘。
当时,对于凡被认定有贪赃之罪者的案件处理,还限定了审讯期限;并按照期限,进行督责。
规定期限之内,如果受审者没有招供或承认,负责审讯的官校就要被处以杖责之刑。
所以,承审官校在审讯之时,无所不用其极。
一般规定的审讯期限为两天。
两天之内,受审者没有缴纳足够的金银,就要在狱中接受全刑。
所谓全刑,就是械、镣、棍、拶、夹棍五种刑具全部对受审者使用一遍。
这里,简单说一下械、镣、棍、拶、夹棍五刑。
所谓械,一般指木枷,为刑具,方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