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残害——邯郸成语典故 291 2007-04-21 14:03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258769312 自相残害 2007-04-19 (典源)《晋书·石季龙载记下》:“季龙十三子,五人为冉闵(冉魏国君,以邺为都)所杀,八人自相残害。” (释义)石虎,字季龙,后赵石勒侄,勒死季龙废勒子弘,自立为赵天王。迁都于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 (谓喻)“自相残害”,谓自己内部互相杀害。亦作“自相残杀”。《英烈传》第三回:“贼兵自相残杀,约折去大半。”郝在朝/文耿建伟/画 来源:邯郸晚报 100.2分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