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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新浪网)十三回网友“青水一行”

2023-02-27 16:55阅读:
网友青水一行讲:
大锅饭是工资制度,公有制的分配对象是剩余价值的可分配部分,是对资与劳的分配而言。劳动收入由工资与红利组成,公有制分配是对剩余价值可分配部分的分配,也就是红利的分配



我的回复:
兄提到-----“大锅饭是工资制度等等,对此我要说的是,兄所谓------“工资制度”------是不是也是一种所谓------“分配制度?如果兄承认这一点的话,那么,请问,这一种分配制度与作为兄所憧憬的共产主义社会重要基础之一的某种所谓平等的分配制度之间有存在什么关系呢?希望兄能比较明确地给讲解一下。

兄还提到-----“公有制的分配对象是剩余价值的可分配部分等等,对此我要说的是,兄所谓-----“剩余价值的可分配部分”-------到底是指整个劳动成果中的哪一部分?它又是由什么所构成的?另外,它与兄所谓-------“红利”------完全是同一回事吗?再一个,既然有上述所谓------“剩余价值的可分配部分,那么,相应地自然也应该有所谓剩余价值的-------------可分配部分,请问,它们二者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兄还提到------“是对资与劳的分配而言等等,对此我要说的是,在上述所谓----“共产主义”------社会,上述所谓-----“”----到底是指什么人?而所谓-----“”----又是指什么人?他们二者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他们之间难道肯定是所谓------“平等”----关系吗?如果不是平等的,那么,相应的涉及到双方的所谓-----“平等的分配制度”------又怎样得以保障呢?同样希望兄能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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