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预防与控制的“3E”对策中,有一个管理(Enforcement)对策。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管理,从其英文单词的原意可以看出,是一种狭义的管理,主要指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处罚等相关管理措施去约束人的行为,达到预防与控制事故的目的,所以有些资料将其译为“强制”或“法制”。这与一般所指的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的概念是不同的。因为后者是综合运用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和风险转移三类手段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这三类手段中既有技术,也有教育和强制。此外,这种强制的管理与以人为本的原则是相悖的,而且通过强制的手段约束人的行为效果也极为有限。因为研究表明人的失误率与工作的复杂程度正相关,强制措施可以使之改变可效果却极为有限。但强制又是不可或缺,因为一来技术手段总有其局限性,可能会因成本或技术水平等因素难以实现;二来有些事故其风险相对较小,而且强制手段的效果可以达到可接受水平。在这两类情况下,强制手段的实用性显而易见。就像城市的十字路口,采用红绿灯结合交通法规就可使安全水平可接受的条件下,我们总不能非要用类似铁路道口的技术手段来再提高一点吧。
众所周知,在控制事故的措施中,安全技术对策是最佳选择,因为它不受人的行为的影响,并有着极高的可靠性和更为稳定的安全性,而安全教育对策与人沟通的方式也极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但遗憾地是,由于技术水平、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安全技术对策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达到人们所能接受的状态,而管理者又不能仅仅依靠安全教育的方法保证所有人都能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因而安全管理对策成了必不可少的一种控制人的行为、进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在经济及技术都有较大局限性的今天,这种对策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即使在高度现代化的未来社会,通过管理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事故率也不失为一种效费比很好的选择。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人们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体制,“三同时”,“四不放过”
众所周知,在控制事故的措施中,安全技术对策是最佳选择,因为它不受人的行为的影响,并有着极高的可靠性和更为稳定的安全性,而安全教育对策与人沟通的方式也极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但遗憾地是,由于技术水平、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安全技术对策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达到人们所能接受的状态,而管理者又不能仅仅依靠安全教育的方法保证所有人都能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因而安全管理对策成了必不可少的一种控制人的行为、进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在经济及技术都有较大局限性的今天,这种对策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即使在高度现代化的未来社会,通过管理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事故率也不失为一种效费比很好的选择。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人们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体制,“三同时”,“四不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