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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后叶江南的社会转型与明王朝的应对16张居正改革

2024-07-03 07:19阅读:
明朝中后叶江南的社会转型与明王朝的应对16
——苏州人心目中的朱明王朝之十二

我楚狂人
三、明朝经济失败的反思1
明朝经济,特别是明朝末期经济的失败值得反思,因为这有借鉴意义。
1.缺乏因势利导的智慧和勇气
明王朝显然对明中后期社会转型缺乏因势利导的智慧和勇气。隆庆开关本来是一个极好的机遇,事实上此后发生的张居正改革也是明朝最有声有色的一场改革。但是,对市场经济的袭来,明王朝没有充分认识,基本上就是放任自流。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是指明朝的明神宗时期,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一场变法革新运动。改革自万历元年(1573年)开始,至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结束。
张居正改革,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中央集权,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改革却触动了大地主阶级和豪门贵族的根本利益。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卒后,除一条鞭法外的措施都遭到废除,改革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明中期后,政府的财政危机逐渐加重。隆庆元年(1567年)底,太仓仅存银130万两,而应支官军俸银135万、边饷银236万、补发年例银182万,三项通计总支出银需553万两。以当时的现银当之,只够3个月的开支。京仓存粮,也只是够支在京的官军月粮的两年余。这就
使明王朝的财政拮据到了可怕的地步。
张居正指出,当时存在五大积弊:“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于是,在万历元年(1573年),张居正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改革。
整顿吏治,建立考核制度,进行军事改革,进行经济改革。其他几个方面本文不想展开说,重点说经济改革。
其一,一条鞭法。
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1580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其二,兴修水利。
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虽然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张居正采纳了潘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还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都具有深刻影响。
经过这次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就使得明朝政治,有了转机。
改革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国家财政收入增加,边境安宁,万历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兴”的景象。
虽然在张居正死后,一些改革措施便遭到了破坏,比如考成法,可是另一些改革措施,比如“一条鞭法”,或多或少地被保持了下来,甚至延续到了清朝(清代“摊丁入亩”改革是“一条鞭法”改革的延续)。
不过,张居正为了保证改革的实施,不断打击异己。而且,为了维护程朱理学的统治地位,甚至下令拆毁全国各地的书院,并且禁止王阳明“心学”的传播,导致明朝后期兴起的反对封建礼教、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潮被打压。
我以为,张居正实际上还是停留在农本思想的基础上,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所以,在他身后迄于明亡的六十多年中,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地发展,一发不可收拾。
明朝中后叶江南的社会转型与明王朝的应对16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像,下同。图片均来自网络。
明朝中后叶江南的社会转型与明王朝的应对16张居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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