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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抗清活动9通海案

2024-07-15 07:16阅读:
明朝末年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抗清活动9
——苏州人心目中的朱明王朝之十三

我楚狂人
三、明亡后的抗清情绪及清王朝的疯狂镇压1
这一部分内容,我早在前几年写《清史札记》的时候写过。为了文章的完整性,我把相关部分主要内容再一次复述。这不算是自我抄袭吧。
明亡之后,江南的反清意识还是很强烈,于是遭到了满清政权的疯狂镇压。
1.清初江南三大案1
清初针对苏州为核心的江南遗民势力,进行了严酷的镇压,其中著名的就是制造了“江南三大案”。所谓“江南三大案”就是指通海案、抗粮哭庙案和奏销案。
其一,通海案。1
所谓“通海”就是指暗中联络郑成功的抗清势力,这里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指清初封锁海疆,防止福建浙江一带的百姓接济郑成功。另一个就是指江苏、浙江一带的具有抗清立场的人员,暗中联络郑成功,虽是准备接应郑成功反攻江浙。“江南三大案”中的通海案是指后者。
通海案简况如下:
顺治十六年(1659年),郑成功由崇明进长江,与南明鲁王部兵部侍郎张煌言会师反攻长江,六月八日至丹徒,十三日至焦山,直捣瓜州,一时间东南震动。当时明室遗民暗中接应,准备恢复明室。
清金坛县令任体坤谎称金坛士民造反纳降,溧阳抚臣信以为真。
七月二十四日郑成功兵败镇江、瓜州,损失惨重,残部退回舟山。
后清廷以“通海”论处,下令追查,株连甚广。任体坤与王重、袁大受借机打击报复,诬陷曾经举发他受贿的蔡默、于厚、周生等十名儒生及其他仇人,共列具了38人黑名单,又金坛诬告富绅于元凯。江南按察使姚延著秉持不欲于无事中生事,更不欲以灭门事发于黉宫,恐株连不已
”,仅判处知县任体坤一人。王重、袁大受不甘心,又疏通京城御史马腾蛟,以为不速杀此十生,金坛祸端百出,而虿先中于乡绅矣!马腾蛟因贪污案发,被处死。周勉为救其子,携重金去拜访袁大受,希望他能放手,袁大受授意周勉告发王明试,方能赎罪。袁大受又拿着周勉写好的揭状去找王明试。这时王明试自是心惊,立求袁大受“力寝其事,许以千金”。袁大受请冯标送信给王明试,途中被冯标偷看,后来冯标与曹钟浩、都察院御史冯班商量,由兵垣长科孙继昌奏告,告发王重、袁大受与王明试“通海”之罪。顺治帝特命户、刑两部侍郎与江宁巡抚朱国治一并审结。朱国治是个酷吏,“欲行杀戮以示威”,提审王重、任体坤,全被拘捕入狱。蔡默、于厚、周生等十儒释回。
清顺治十八年七月十三日庚申(166187日),金坛县判定通海的罪犯有冯征元、王明试、冯征元、李铭常等65人,后与吴县哭庙案,大乘、园果诸教案等囚犯121人,在江宁执行死刑。
臬司姚延著犯有“疏纵”之罪,被判处绞刑,众以为冤,江宁为之罢市。团保樊耀之的儿子樊达生代父就死,临刑之前父子二人环抱痛哭,最后由其子代死,另一团保史旭亦由其弟史八代兄就死,史八临刑前不改其色。
康熙元年(1662年),通海案再起,由于被人告发浙江名士魏耕、钱缵曾、潘廷聪、祁班孙等因通海罪被捕,祁班孙遣戍宁古塔,其兄祁理孙抑郁而死。陈三岛在事发前忧愤死。富绅于元凯被孝庄皇太后赦免后,不知去向。计六奇《明季南略》载:金坛因海寇一案,屠戮灭门,流徙遣戍,不止千余人。
实际上,通海案就是一无中生有的事件。
明朝末年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抗清活动9通海案
吴江退思园,清代园林,下同。
明朝末年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抗清活动9通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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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抗清活动9通海案
明朝末年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抗清活动9通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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