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的规定
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一般为会计师、律师、行业专家或者其他具备一定专业素质或能力的人士。
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详见:<<最全总结: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
二、独董津贴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三、独董津贴纳税的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对于董事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进一步作了补充: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属于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依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独立董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一般为会计师、律师、行业专家或者其他具备一定专业素质或能力的人士。
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详见:<<最全总结: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
二、独董津贴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三、独董津贴纳税的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对于董事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进一步作了补充: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属于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依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独立董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