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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芹披阅增删”——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2026-02-28 08:49阅读:
“雪芹披阅增删”——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在《石头记》一书中,石头撰《石头记》,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孔梅溪题曰,“聋子的耳朵样子货”吴玉峰题曰,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还“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故将真事隐去”,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为的是自己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为的是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
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故石头撰《石头记》,是“假语村言”——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三、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虚构第一证据,故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是“假语村言”——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四、自称“在下”者,写孔梅溪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虚构第二证据。故梅溪题曰“假语村言”——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五、自称“在下”者,写吴玉峰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虚构第三证据。故吴玉峰题曰是“假语村言”——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六、自称“在下”者,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虚构第四证据,故“雪芹披阅增删”,“假语村言”——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因为是自称“在下”者,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既替石头撰出《石头记》,又替石头披阅增删《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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