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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不能让“雪芹”就业——而让“石头”失业

2026-03-03 14:59阅读:
《石头记》不能让“雪芹”就业——而让“石头”失业
“作者自云”之作者,自称“在下”,写女娲氏炼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头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是写该石头撰《石头记》,而不是写曹雪芹撰《石头记》。所以《石头记》,不能让曹雪芹就业,而让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失业”下岗: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自称“在下”,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为的是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该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是石头就业于撰《石头记》,而不是曹雪芹就业于撰《石头记》。
二、“作者自云”之作者,自称“在下”,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仅仅是从抄、题、披阅增删之层面,为石头撰《石头记》提供证据,并没有让曹雪芹就业于撰《石头记》。
三、如果让曹雪芹就业于于撰《石头记》,那么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岂不是“失业”下岗?岂不是贾宝玉不衔“通灵宝玉”,不系“通灵宝玉”,不叫贾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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