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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好《石头记》撰、抄、题、披阅增删之间的分寸

2026-03-30 15:20阅读:
掌握好《石头记》撰、抄、题、披阅增删之间的分寸
“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石头撰《石头记》;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各有分寸。所以读《石头记》,务必掌握好《石头记》撰、抄、题、披阅增删之间的分寸:
一、自称“在下”者,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为的是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
二、自称“在下”者,写“按那石上书云”,是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
……“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三、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空空道人仅仅是名义上的《石头记》之抄回者,而不是《石头记》之作者。
四、自称“在下”者,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孔梅溪、吴玉峰仅仅是名义上的《石头记》之题曰者,而不是《石头记》之作者。
五、自称“在下”者,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曹雪芹仅仅是名义上的,《石头记》之披阅增删者,而不是《石头记》之作者。
六、视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是因为没有掌握好《石头记》撰、抄、题、披阅增删之间的分寸,是《石头记》之误断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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