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房屋作为标的较大的不动产,其价格常会随市场波动。签订买卖合同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下家立即将房屋转卖他人,可能会面临多大风险?特顾律师团为你进行专业分析:
案例假设
小王在一家专门从事房屋租赁和买卖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工作,对房产市场行情比较了解。2016年12月,小王看中了小李名下的一套两居室,想购买用以自己居住。双方于2017年1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200万元,其中首付70万元,剩余130万元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约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小王按约支付了首付。
2017年5月,小王得知所购买的房屋价格已经涨至230万元。慎重考虑后,小王决定将房屋转卖他人,自己另行购买房屋,以赚取其中的差价。2017年5月5月10日,小王和小刘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天收取了小刘支付的房屋定金10万元。房屋买卖协议同时约定,房屋总价230万元,2017年7月1日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首付85万元。
未料,小王和小李的房屋买卖出现问题,本以为2017年6月30日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双方最终解除合同,这直接导致小王无法和小刘继续履行房屋买卖手续。最终,小刘通过诉讼,法院判决小王双倍返还小刘支付的定金即20万元。
律师评析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假设
小王在一家专门从事房屋租赁和买卖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工作,对房产市场行情比较了解。2016年12月,小王看中了小李名下的一套两居室,想购买用以自己居住。双方于2017年1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200万元,其中首付70万元,剩余130万元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约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小王按约支付了首付。
2017年5月,小王得知所购买的房屋价格已经涨至230万元。慎重考虑后,小王决定将房屋转卖他人,自己另行购买房屋,以赚取其中的差价。2017年5月5月10日,小王和小刘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天收取了小刘支付的房屋定金10万元。房屋买卖协议同时约定,房屋总价230万元,2017年7月1日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首付85万元。
未料,小王和小李的房屋买卖出现问题,本以为2017年6月30日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双方最终解除合同,这直接导致小王无法和小刘继续履行房屋买卖手续。最终,小刘通过诉讼,法院判决小王双倍返还小刘支付的定金即20万元。
律师评析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