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老子》第65章证明老子有愚民主张吗?

2026-03-11 08:39阅读:
《老子》第65章全文是:
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以不智治国,国之福。
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也,乃至大顺。
本章历来被当作老子主张愚民政策的铁证,任继愈先生所著《老子新译》写的本章提要,头一句就是:“这一章集中表达了老子的愚民主张”。这评断在《老子》注家们中可能具有代表性,故前几年发表在《先秦思想史》上的一篇文章,给此章起首三句作的注释也是:“古來善于以‘道’冶国的,不是教民聪明,而是让他们变笨,变得头脑简单”。但我要说,这绝对是误解。我的理由简明而坚挺:
1、头句说的“古之善为道者”,无疑是指古代的明君圣主,所以此章乃是借古时得道之君的“治民之道”,来教诲当今君主应如何待民。起首三句(实为两句)是开宗明义地具体宣示这个意思。注家们对此章作愚民论解读 ,也主要是凭的这三句,直接的即主观上的原因,则是他们“不由分说地”认定,两句中的“明”字和“愚”字都是用作使动用法的动词。于是,他们失误了:竟未“敏感到”如此训释“明、愚”二字,就必须“相应地”肯定二者前头的“以”字是充当方式状语,且是“以道”的缩略,从而此“以”字相当于“用”了。可这就决说不通了:老子心中的“道”向君主发出的行为指令乃是无为而治,促使民众愚昧则是一种“有为之治”,既如此,他哪会认为古代明君非但不是用“道”来提升民众的聪明程度,而是相反,还“用道”来促使民众愚昧,又据以教诲当今君主“也要”如此对民众施治呢?这不太荒唐了!只要想到了这一点,他们就会“回头”,领悟到两个“以”乃是动词,相当于“认为”,“明”和“愚”后则都省略了“于”字(前面省略了“己”字)。
2 、说完头三句,马上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两句,显是申明他们(明君圣主们)之所以对民众抱上述态度的根据。所以这两句中的“之”字是假设连
词,相当于“若”;“其”字是指代“治民者”,亦即侯王君主。注意:对这两句只能作这种理解,若认为“之”字是表示领属关系,“其”字是指代“民”,那也是说不通的。因为既然把“民难治”归因于“民智多”了,接下又用“故”字领起后四句,就自相矛盾了:前后三个“智”字所指理当一致,而第二个“智”字无疑是指“治民者”的“智”。所以,有注家把这两句翻译为“老百姓之所以难于治理,是因为他们小聪明太多你”,明显是误解(这理解倒是可以承接“按他们理解的上文”,只是同下文不相衔接,可称“瞻前不顾后之误”)。又, “民之难治”以后的六句话 ,虽然反映的是客观情况,且是一条关于治民的规律,但这里是用来交代“古之为道者”的一个认识、信念。据此可知:前面省略了“因其深知”的意思。这种省略在《老子》中可说是常规,不足为怪。
3、许多注家说,他们对“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两句作愚民论解读,是有旁证的,那就是《老子》第三章在说了“是以圣人之治也”句后,紧接着说的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四个“其字句”。他们说:那里已经表明老子主张实行愚民政策,这里不过是重申而已。对这个辩解,我要说的是:这只是说明他们“误解那一章在前,故而又误解了这一章”。——就如本章的“民、愚”二字后省略了“于”字一样,该章“是以圣人之治也”句的“治”字前面也省略了“于”字,故而四个“其”字句中的“其”字乃是圣人的复指词(请参阅拙著“老子真义”)。
4、“恒知此两者”句领起的后一段,与本章是否可以作“愚民论解读”无涉,就不作讨论了。
5、可见本章前段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古时候的得道之君不认为自己比民众高明,而是认为自己比民众愚昧,因为他们深知,民众要是难于治理,必是因为做君主的人自己老是玩弄智巧权术。所以他们深信,以智巧权术治理国家,那是祸害国家,以不搞智巧权术的方式治理国家,那才是造福国家。——接受这译文的解读,还能把此章当作老子有愚民主张的证据吗?第10章中说“爱民治国,能毋以智乎”,则显是这个解读不误的旁证。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