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中必须了解的强迁流程
目前上海各个地块的征收方案大多会以高票通过,但是仍然会有一些居民因为各种原因不愿离开目前的居住地点,并拒绝搬迁。因为征收一般是涉及广大居民的旧改项目,不可能因为某几户居民的拒绝而放弃整个项目。因此征收单位一般会采取强迁手段,但是因为强迁过程中征收单位与被征收居民矛盾冲突严重,且强迁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因此本文就为大家介绍强迁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由市、区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不服,那么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做出征收决定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一定不要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与《征收决定》混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某一户居民做出的补偿决定,而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一般情况下针对众多居民做出的征收决定。
第二步:对被征收人进行催告
被征收人如果不认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那么一般会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拒绝腾退房屋;第二种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拒绝腾退房屋。无论哪种方式征收单位都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处可以看出,即使被征收人未履行腾退义务,征收单位也不能直接进行强迁,而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上海各个地块的征收方案大多会以高票通过,但是仍然会有一些居民因为各种原因不愿离开目前的居住地点,并拒绝搬迁。因为征收一般是涉及广大居民的旧改项目,不可能因为某几户居民的拒绝而放弃整个项目。因此征收单位一般会采取强迁手段,但是因为强迁过程中征收单位与被征收居民矛盾冲突严重,且强迁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因此本文就为大家介绍强迁的具体流程。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由市、区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不服,那么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做出征收决定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一定不要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与《征收决定》混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某一户居民做出的补偿决定,而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一般情况下针对众多居民做出的征收决定。
第二步:对被征收人进行催告
被征收人如果不认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那么一般会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拒绝腾退房屋;第二种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拒绝腾退房屋。无论哪种方式征收单位都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处可以看出,即使被征收人未履行腾退义务,征收单位也不能直接进行强迁,而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