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民国乡村教师日记之三十八宣讲政令宜生动

2026-10-21 11:52阅读:
民国乡村教师日记之三十八 宣讲政令宜生动
十一月十五日(公历1940年12月13日)
在我国长达两千年的基层社会治理史中,保甲制度通过民众互相监督来掌控乡村。从秦汉的乡亭到民国的保甲长,这个非正式的“官”是国家延伸至最基层的抓手。特别是民国保甲制度主要职责是管理本甲各户,稽查户口,传达政令,初步调解基层民众纠纷等等。在实践传达政令工作中,宣讲者往往照本宣科,对于晦涩艰深、诘屈聱牙的词条解读不通顺畅达,民众几乎听不懂,更难以理解和执行。然而,在乡村间演出戏曲的演员语言通俗易懂、生动活波,受到民众的喜爱。 民国乡村教师日记之三十八宣讲政令宜生动
上世纪四十年代,河南省新野县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在观看乡村戏曲演出时,听到锣鼓一响,四方民众皆往,而且看戏看的非常投入,高兴时前仰后合,悲伤时涕泪一把。由此作者想到保甲长宣讲政令的枯燥无味和民众不愿到场形成鲜明对比,其在十一月十五日日记中记写道:
天朗气清,柳步渠演戏,四方阡陌,少长男女络绎不绝,齐集会场。吾曰:“政府宣传政令开会,保甲长促之,人多不愿者,何也?演戏演讲皆为言语演之,以示听众,无非演讲者,不能启人如戏子之动人,我希望演讲者,设法想策,
犹戏子唱人劲听之,手舞足蹈,人动视之,则宣传始有力也。”
作者首先介绍当天是天朗气清,艳阳高照,四面八方民众皆到柳步渠看戏,而且是男女老幼齐聚会场,不请自到。看到该场面,作者自叹道,宣讲政令时,保甲长一再催促,民众也不愿到场。其原因是宣讲者语言不生动,不通俗易懂,不能理论联系实际,不能深入群众,讲解民众爱听的政令。这里所说的“柳步渠”村在新野县歪子镇。
保甲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基本架构延续了清代至民国:原则上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为一乡镇,但考虑各地人口分布不同,规定实际操作中六至十五户可以成甲,六至十五甲可以成保,六至十五保可以成乡镇。保设保办公处,配正副保长和民政、综治、经济、文化干事各一人。该日记记写的事实就是保甲长在最基层宣讲政令的真实写照。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