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办理的案件说法
本案判决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d6c13462b22a428a9265a950 00edede5
邮件所反映客观情况正常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庆勇
15800914918]
案件回顾:
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系被告的销售经理,原告月工资人民币25000元。原告提供的银行工资明细反映被告每月向原告汇款2115美元,另外在扣除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后,再向原告支付8415元人民币。因被告欠付原告人民币130000元工资,同时欠付原告人民币7700元报销款,原告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获支持。原告(本方委托人)向法院起诉,同时将与被告相关人员的邮件进行公证。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经过公证的邮件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从公证的邮件可以判断,原告所主张每月
本案判决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d6c13462b22a428a9265a950
邮件所反映客观情况正常具有法律效力
案件回顾:
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系被告的销售经理,原告月工资人民币25000元。原告提供的银行工资明细反映被告每月向原告汇款2115美元,另外在扣除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后,再向原告支付8415元人民币。因被告欠付原告人民币130000元工资,同时欠付原告人民币7700元报销款,原告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获支持。原告(本方委托人)向法院起诉,同时将与被告相关人员的邮件进行公证。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经过公证的邮件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从公证的邮件可以判断,原告所主张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