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公司股权纠纷
电话:18818260136
微信:chinazhang2014
个人专著:《<民法典>背景下房产纠纷与执行异议之诉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均为法律出版社出版
比如,对于某一块价值20万元的手表,民事案件判决出卖人张三将该手表交付给买受人李四,然后又有一个刑事案件判决盗窃犯张三将该被盗的手表退赃给受害人王五,那么,这两个矛盾的判决如何执行?如何处理?
1、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不能通过对刑事判决的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救济。因为刑事案件判决的退赃本质就是“确权”,类似民事案件中的确权判决,刑事案件退赃的执行并非民事案件普通金钱债权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公司股权纠纷
电话:18818260136
微信:chinazhang2014
个人专著:《<民法典>背景下房产纠纷与执行异议之诉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均为法律出版社出版
比如,对于某一块价值20万元的手表,民事案件判决出卖人张三将该手表交付给买受人李四,然后又有一个刑事案件判决盗窃犯张三将该被盗的手表退赃给受害人王五,那么,这两个矛盾的判决如何执行?如何处理?
1、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不能通过对刑事判决的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救济。因为刑事案件判决的退赃本质就是“确权”,类似民事案件中的确权判决,刑事案件退赃的执行并非民事案件普通金钱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