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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载明了不保证拍卖物品的真伪和质量,买受人可否以拍卖物品系赝品为由撤销司法拍卖?

2026-02-09 14: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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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公司股权纠纷
电话:18818260136
微信:chinazhang2014
个人专著:《<民法典>背景下房产纠纷与执行异议之诉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均为法律出版社出版

拍卖公告载明了不保证拍卖物品的真伪和质量,买受人可否以拍卖物品系赝品为由撤销司法拍卖?

不可以。因为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撤销司法拍卖的规定。

我代理的某撤销司法拍卖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不论在法理上还是在经验上,我对于撤销司法拍卖都很有心得,撤销司法拍卖必须是因为拍卖公告关于拍卖财产的
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法院对于拍卖财产的财产信息应当尽量如实完整的调查和披露,但是对于珠宝、手表、字画、汽车等拍卖物品,法院自身不具备鉴定的专业能力,启动司法鉴定又严重降低执行效率和增加执行成本,甚至很多拍卖物品价值很低,很可能拍卖不掉,为了这种低价值的拍卖物品而启动司法鉴定也不合适。所以,法院不对拍卖标的物的真伪和质量进行司法鉴定并不违法。当然,如果竞买人愿意垫付鉴定费用,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和执行部门沟通。


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1条规定:“尽职调查财产现状。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对下列财产,应当重点调查以下事项:(1)对不动产,应当通过调取登记信息、实地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权属关系、占有使用情况、户型图、交易税目和税率、已知瑕疵等信息;……”第6条第一款规定:“如实披露拍卖财产信息。执行法院应当全面如实披露财产调查所掌握的拍卖财产现状、占有使用情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等信息,严禁隐瞒或者夸大拍卖财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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