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李赞祥律师:郑州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行为人构成滥用职权罪

2022-06-24 16:19阅读:

最近,郑州市纪委监察委对郑州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五名涉案人员做出了撤销党内职务、记大过、警告,政务撤职、降级处分。笔者认为,从刑法构成理论及造成的后果来看,五名涉案人员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397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者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致使国家和群众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机关管理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之一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
本案中,从官方媒体披露信息看,涉案五人擅自决定对部分村镇银行储户来郑州赋红码、对储户在郑扫码人员赋红码。共有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其中446人系入郑扫场所码被赋红码,871人系未在郑但通过扫他人发送的郑州场所码被赋红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事件发生后遭到社会公众一致谴责、引起公愤,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严重损害了公权力的公信力,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
建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异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以回应群众的呼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惩罚滥用公权者。

北京欣国律师事务所 李赞祥律师
2022624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