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博 程昌春
法治经济意味着法治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不再将法治视为外在约束,而是将其作为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和制度路径,这也为税收法治建设明确了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经济意味着法治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不再将法治视为外在约束,而是将其作为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和制度路径,这也为税收法治建设明确了方向。
税收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税收法治是法治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税收法治环境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费制度体系,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良好税收生态。另一方面,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亟需以宪法为核心完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配套高效的法治运行保障机制与严密的法治监督架构,以构建更加系统的法治经济体系,整体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近期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将“法治公平税收生态更加巩固”作为“十五五”时期税务工作的重要目标,笔者认为,进一步维护法治公平的良好税收生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系统推进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首先,加快税收立法工作。“十四五”时期,税收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顺利出台,税收征管法历经24年后再次开始全面修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积极进展,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加彰显。未来,需推进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平稳落地,并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消费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以及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确保执法、司法等后续环节有清晰明确的规范依据。回应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推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税收制度优化,通过明确直播打赏、虚拟商品交易的收入性质,共享特定平台数据等措施,破解国家税款流失的困境。其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伴随税收领域立法进程的加快,税务执法确定性、精准
法治经济意味着法治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不再将法治视为外在约束,而是将其作为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和制度路径,这也为税收法治建设明确了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经济意味着法治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不再将法治视为外在约束,而是将其作为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和制度路径,这也为税收法治建设明确了方向。
税收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税收法治是法治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税收法治环境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费制度体系,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良好税收生态。另一方面,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亟需以宪法为核心完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配套高效的法治运行保障机制与严密的法治监督架构,以构建更加系统的法治经济体系,整体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近期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将“法治公平税收生态更加巩固”作为“十五五”时期税务工作的重要目标,笔者认为,进一步维护法治公平的良好税收生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系统推进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首先,加快税收立法工作。“十四五”时期,税收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顺利出台,税收征管法历经24年后再次开始全面修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积极进展,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加彰显。未来,需推进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平稳落地,并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消费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以及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确保执法、司法等后续环节有清晰明确的规范依据。回应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推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税收制度优化,通过明确直播打赏、虚拟商品交易的收入性质,共享特定平台数据等措施,破解国家税款流失的困境。其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伴随税收领域立法进程的加快,税务执法确定性、精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