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食品营养标签的应用
蒋建平
研究员
2011年10月12日由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这部通则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并借鉴国内外有关法典和经验,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标识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对于正确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与消费都具有重要意义。对食品企业来说,通过标签对核心营养素成分及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实际上是履行食品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公开承诺,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保证书”。对广大消费者来说,通过标签有助于维护应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因此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种“消费指南”和“维权依据”,其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随着城乡居民的生活改善,人们的饮食已经由吃得饱转向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出健康。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仅注意品牌、厂家、价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更加重视食品的质量,特别是它的营养价值。因此,了解和应用食品营养标签的有关知识与信息,已成为每个消费者维护上述“三权”的重要途径。
新通则中的预包装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量中的食品”。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强制标示营养标签。其营养成分表有5个基本要素:表头、营养成分名称、含量、营养素参考值和方形表框;4种核心营养素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营养素参考值(NRV%)是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高低的参考值,专用于食品标签。所谓核心营养素,是指其对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的公共卫生作用,如果摄入缺乏或过量,会引起营养失衡,引发慢性疾病。现以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