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002506)更名为协鑫集成,不影响股票及债券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索赔维权
2015-03-10 00:25阅读:
特别提醒:
1、本次征集的超日太阳投资者维权索赔需要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起诉的前提,相关索赔的最终确定也以证监会处罚为准。
2、2013年1月23日,因为超日太阳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超日太阳立案调查。故初步判断,在2013年1月23日之前买入超日太阳股票,在2013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超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登记及材料准备工作。
3、超日太阳中文名称由“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3月9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超日太阳”变更为“协鑫集成”。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主体的责任承担。所以超日太阳名称变更对投资者提起索赔无任何影响。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超日太阳(现名为“协鑫集成”002506)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