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合作拍摄影片,约定应开设共管账户。虽然未开设共管账户但为影片拍摄支出费用,是否视为履行出资义务?

约定
甲、乙签订影片合作拍摄合同,约定:A条,甲应对影片投资2000万元,乙对影片出资1000万元。B条,影片的拍摄工作主要由甲负责,乙配合、协助,享有参与权及监督权。C条,
双方以甲名义建立银行共管账号,双方按照约定将款项打入账号后专款专用,并由专门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拍摄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向剧组支付相应款项,以确保剧组用款。

履行
签约后,甲并未开设共管账户。影片如约拍摄,杀青后,乙提出甲未开设共管账户,并未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的主张。甲抗辩称其虽未开设共管账
当事人合作拍摄影片,约定应开设共管账户。虽然未开设共管账户但为影片拍摄支出费用,是否视为履行出资义务?
约定
甲、乙签订影片合作拍摄合同,约定:A条,甲应对影片投资2000万元,乙对影片出资1000万元。B条,影片的拍摄工作主要由甲负责,乙配合、协助,享有参与权及监督权。C条,
双方以甲名义建立银行共管账号,双方按照约定将款项打入账号后专款专用,并由专门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拍摄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向剧组支付相应款项,以确保剧组用款。
履行
签约后,甲并未开设共管账户。影片如约拍摄,杀青后,乙提出甲未开设共管账户,并未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的主张。甲抗辩称其虽未开设共管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