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笔者近期处理的两起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款项的退还问题。案例1,甲、乙签订影片委托创作合同,甲支付制作费,委托乙拍摄制作影片,甲应依据约定时间支付制作费,如甲逾期支付制作费超过10日,乙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制作费不予退还。案例2,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制作及发行。如甲违反协议约定的时间迟延10日结算发行收益,乙有权要求甲退还投资款。

制作费和投资款均为合同款项,已收款项不予退还和退还已收款项有何联系和区别?
由上述两个案例的约定内容判断,已收款项不予退还和退还已收款项均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为条件,皆系当事人违反约定义务时所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具有二次给付的性质,故为违约责任。又因为二者均非法定违约责任的典型形态,故系当事人自由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已收款项不予退还通常以合同效力终止为前提,系合同效力终止后的结算与清理条款,而
笔者近期处理的两起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款项的退还问题。案例1,甲、乙签订影片委托创作合同,甲支付制作费,委托乙拍摄制作影片,甲应依据约定时间支付制作费,如甲逾期支付制作费超过10日,乙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制作费不予退还。案例2,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制作及发行。如甲违反协议约定的时间迟延10日结算发行收益,乙有权要求甲退还投资款。
制作费和投资款均为合同款项,已收款项不予退还和退还已收款项有何联系和区别?
由上述两个案例的约定内容判断,已收款项不予退还和退还已收款项均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为条件,皆系当事人违反约定义务时所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具有二次给付的性质,故为违约责任。又因为二者均非法定违约责任的典型形态,故系当事人自由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已收款项不予退还通常以合同效力终止为前提,系合同效力终止后的结算与清理条款,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