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原文】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郑伯克段于鄢》 【原文】及(1)庄公(2)即位(3),为(4)之(5)请制(6)。 〖注释〗
(1)及:到了。
(2)庄公:郑庄公(前757年-前701年),姬姓,郑氏,名寤生,周代郑国第三位国君(前743年-前701年在位),春秋初期政治家。
郑武公二十七年(前744年),郑武公病逝,太子寤生继承君位,史称“郑庄公”。郑庄公二十二年(前722年),郑庄公平定胞弟叔段的叛乱,消弭了国家内患。之后十余年间,郑国与宋国、卫国之间互有征伐。郑庄公三十七年(前707年),周桓王率军攻打郑国,郑庄公领兵与之战于繻葛(今河南省长葛市北),成功自保的同时使周天子威信扫地,史称“繻葛之战”。郑庄公四十三年(前701年)五月七日,郑庄公去世,享年五十七岁。在执政期间,政治上,郑庄公攘外安内,使得郑国出现了比较稳定的局面;经济上,郑庄公重农兴商,积极发展商品经济,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外交上,郑庄公借助外力清除了郑国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最终使得郑国称“小霸”于诸侯。
(3)即位:天子或诸侯就职叫即位。 (4)为(wèi):介词。替;给。 (5)之:代替人或事。这里指共叔段。 (6)制:地名。
〖课本注〗制,又名虎牢,在今河南巩县东,原是东虢(guó)国的领地,东虢为郑所灭,制遂为郑地。
〖新解〗“制”的确切地址当在今郑州市西北黄河南岸的邙山东头一带地方。
河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荆贵生先生指出,今河南荥阳县汜水镇就是周时的虎牢汉代的成皋,但却不能证明它就是“制”。相反,史料却能证明“虎牢”与“制”是同时存在的两个地名。《左传·襄公十年》“诸侯之师城虎牢而戍之,晋师城梧及制,士鲂、魏绛戍之。”孔颖达疏:‘诸侯戍虎牢,士鲂、魏绛戍梧与制耳。”这是“虎牢”非“制”的证明。《左传·隐公五年》:“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杜预注:“北制,郑邑,今河南城皋县也,一名虎牢。”由此可见“北制”才是“虎牢”,它与“制”并非一地。荆贵生先生认为“制”的确切地址当在今郑州市西北黄河南岸的邙山东头一带地方。
(7)为之请制:替段请求制这个地方。 〖语法〗为之请制 1、本句是省略句。 2、省略了主语“武姜”。
3、完整表述是:(武姜)为之请制。 【直译】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