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关系与范畴,和作为系词的【存在】
2024-07-13 15:48阅读:
摘要:最大的范畴是实体而不是存在,而存在并非一个范畴而是一个系词,在语言中常常作为一个没有宾词的谓词直接使用,这使得人们一直以来对于存在之所以存在的依据感到困扰,其实存在的宾词就藏在对象作为存在者的属性中,是其属性的广延所构成的环境实体,这种关联表现在语言的所有关于【存在】的表述中。
在开始这个问题讨论之前,有个小问题需要做个简单交待,我们这里的讨论会使用汉语/中文来进行阐述,事实上这里的写作一直都在使用中文只是没有专门指出;虽然语言只是一种符号,使用何种语言都不违背语言作用的基本原理,但由于文化思路上存在差异,体现在概念形式和语法结构的表现不尽相同,当我们需要进行某种具体性说明的时候,不同语言习惯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有不同表现,导致产生歧义,虽然我们也会在涉及到相关差异问题时做一些说明,但这不足以对所有细节问题和差异都进行指出,所以还是有必要郑重申明我们的讨论遵循中文语言习惯,之所以使用中文而不是西方哲学常用的语言方式,并没有区分语言优劣的想法,而仅仅是因为中文作为我的母语,掌握和使用更加熟练而已。
前面说到亚里斯多德的范畴,其实他也提出了最大范畴的,这个最大范畴是【存在】,对于这个提出我能理解但不完全认同,理解是因为语言中的任何概念都有范畴的意义,【存在】作为语言的概念当然也是范畴,又因为任何的其它概念范畴都需要加载在一个【存在】上才能构成他想要的对象,那【存在】自然就具有对象的最大可能性范畴,这看起来是个循环论证,我们是从认知形式上反推出的最大可能范畴,并没有在内容上获得任何有意义的指引,但毫无疑问在逻辑上是成立的;而不完全认同则是因为我们这里的讨论是从语言角度展开,他的表述不准确,我们在前面关于【存在】的知性讨论说的很清楚(5.2),语言在知性中的表现是任何对象都指向一个存在的【实体】而不是【存在】,只不过【实体】通常不在语言中直接表述,只有在进行反思追问时,才会推到一个无法被具象化的形式上,最终才被提出一个概念称为【实体】,对此
亚里斯多德的表达也很晦涩,认为【实体】既不述说也不依赖一个主体,只能被描述而无法描述其它等等,还区分了作为种和属的第二实体外的【第一实体】,通过我们前面的讨论,认为【实体】是最基本认知形式,所以这里有充分理由认为他所说的这个最大范畴应该是【实体】而不是【存在】,因为所有存在都必须有一个实体,而在某些情况下实体也有可能是【不存在】,这决定了【存在】不可能作为最大的范畴,甚至它本身并不是一个范畴,也不包含一个范畴,而是一个纯粹的系词,也就是说它仅仅代表了关系,而不包括任何对象的指称形式在内。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一下什么是语言中的【系词】,跟【范畴】有什么关系和区别。前面刚讨论过语言的范畴,简单说是基于一种归纳性对于对象的表象所做的划分,即我们认为某对象符合某个概念的形式区域,而将此对象规定为此概念的范畴,通常代表【范畴】的概念都是名词,通名、专名、代名都属于这种指向对象本身的规定方式;而【系词】则不是对对象的直接规定,而是对对象所构成知识形式的实体与其它实体之间发生作用的规定,大多是动词,比如一个球撞另一个球,【撞】就代表了这俩球之间主被动的和物理的关系,还有一些纯粹形式之间的系词【是】【和】【包含】等等,代表形式之间所具有的某种抽象的联系,不代表具体作用,某个对象实体与范畴之间建立关系我们就会用系词【是】建立关系,比如【这是只猫】。当然这个区分只代表一种最基本意义的词义有差异,但是对于日常语言并不具有严格规定性,因为语言在使用的过程中已经发生了非常复杂的变化,这些使用习惯也会对词性造成改变,概念经常同时具有范畴性和关联性,比如所有的名词在知性意义上也是关联,代表对象实体和认知主体之间的一种规定关系,这种关系通常不在语言中表现,但它所具有的关联性对语言使用是有影响的,所以名词常常可以进行关联作为形容词来运用;动词常常也有些对象的具体性在其中具有范畴,所以常常有一种动名词,比如【飞着】【跳着】代表所有与此动作相关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所有概念都是范畴】,当然也包括系词在内,事实上人们对于【存在】的运用也常常作为范畴,比如【猫是存在的】显然就是把存在作为一个范畴来运用了,不过这跟我们这里对存在是系词还是范畴的讨论并不矛盾,我们只是从词源上去分析【存在】的本质,分析它与范畴的关系。
之所以要强调这个区分是人们经常把【存在】作为一个单独的谓词来运用,【谓词】不是纯粹的系词或者范畴,而是系词与范畴的合体,语言上由主词和谓词就能构成一个判断,主词当然就是指某个具体的对象,谓词就是对主词进行一个判断,判断的意思就是通过它与另外一个对象的相对关系来确定主词的某种可能性生,一般来说谓词是由一个系词和一个宾词构成,宾词作为叙述主词的条件,但是在述说开端的时候没有宾词,主词必须自身成立,就需要以【存在】作为开端,就会有【存在】作为一个系词构成了整个判断,比如讲故事会说【从前有座山】,写公文的开篇会说【兹有某某】,这里的【从前】或【兹】没有什么确定性,只是为了满足语法结构而被凭空造出来的词,直白的意思就是【一座山存在】,【某某存在】,所以提出了一个【谓词】的说法,意思是【存在】一词同时包含了系词和宾词在内,不过对于这其中宾词是什么,系词什么意义不需要明确指出也能成立,问题在于不提供任何确定性辅助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建立了存在?
这个问题在最初是没有的,因为人们对【存在】的理解都归为事实存在(即实存),语言中不管说什么东西存在自然就会关联到事实的环境中去,用事实的规则对其进行思考,事实作为天然的宾词修饰了存在,直到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他认为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有广延extension的,意思是物质/物体占有物理空间,在这个角度去解释事物的存在是合理的,关键问题在于他又发现另一种实体存在就是【我思】,这种存在不同于平常所认为的物质世界中的存在,是不具有广延的,那这么一来【存在】意义就不只有一种,当我们说某物存在的时候,所表达的意思变得不确定了,这对于已经构成常识的【存在】表达显然构成巨大的漏洞,而且这还事关之外还有个顶顶重要的【上帝】,尽管没有人经验过上帝,但这不妨碍人们可以基于实存将其想像成为各种具体的形象,但自从我思成为存在,那上帝的想像就变得没有依据了,当然也可以说从此以后有更大的想象空间了,由此引发现代哲学的转向,存在也成为一个悬置。
关于存在问题的历史我们在前面已经展开过一轮讨论(5.1),后来也针对知性意义上进行了分析,而这里我们将要进行讨论的是【存在】的语言意义,毕竟语言才是概念真正的战场。我所认得最早对【存在】做语言讨论的还是康德,他最出名的说法是:【存在不是实在的谓词】,他是在【上帝存在】的话题中引入这番讨论的。意思是说事实对象本身就具有存在的属性,所以我们根本不会去说一个事实对象存在,就像我们不会说【康德存在】一样,当然一定要这么说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大不了重复表述而已;【存在】可以作为一般性概念的谓词,对于一般性概念来说【存在】是个综合判断,有存在可能的情况也有不存在的可能,比如【飞马是会飞的马】在逻辑上成立,但它不一定能实存,可是对于【上帝】这个概念来说有个【完美】的属性很难办,如果它是实存就不需要认为它存在,如果说它存在就不是实存,那就有不存在的情况,作为完美的上帝怎么可能不存在呢?以此悖论来证明作为超验的【上帝】不可能通过先验本质的普遍化知识来证明。对于【存在】,显然他还是把存在作为实存来解释,不过另外也认为【存在】是我们关于某事物的思想的谓词,代表的是思想中的某个形式与我们(认知主体)自身关联的状态。存在是个多义谓词,跟随不同的本体论预设【存在】意义是不完全相同的,这个说法倒是很合理的阐述了笛卡尔之后人们对【上帝存在】的定位,但是对于【存在】概念并没有解释清楚。
对此海德格尔做了严厉的批判,认为康德的【存在】作为指向【我思】的本性的逻辑系词,不能推出存在之所以存在的依据(《康德的存在论题》)。我认为他的质疑是切中要害的,当然也有些人维护康德的这个解释,认为海德格尔忽略了【是】的问题,康德的解释对【是】是合理的,比如说【花是红的】,红的并不是事实对象,而是对象于认知主体对直观中呈现的属性,那可不就是对象与认知主体之间的关联吗?这还得说到中西方语言中的一个重大差异,西方语言中的【存在】和【是】是同一个词,而中文中两者有完全不同的用法,对象从属于某个形式范畴的关系就称为【是】,描述对象作为实存本体关系都是称为【在/存在】的,我站在中文的立场可以看出海德格尔对康德【存在非实在谓词】的质疑是针对【存在】而不是【是】,而且康德讨论存在是针对【有一个上帝】dasein
Gotte的命题进行讨论,就算在西方语言中ist/sein后面不加任何范畴作为宾词的时候,也不可能解释为【是】而只能是【在】,不可能说对【是】问题的合理解释就代表对【存在】问题解决,这不是同一个问题。关于海德格尔对【存在】问题的探讨,我们之前也谈过一点他的思路,需要通过建立一个客观主体【此在】作为在场性为存在建立提供一种意向,还需要先天语言作为存在的家提供【存在者】的依据,存在的发生就是不断回到这个在场此在的存在本身……这里我们就不去做更多展开了,主要是要耽误我们这里解决问题进度,题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复杂,语言中其实已经有足够的依据去解答存在问题了。
说到这里【存在】作为一个系词已经确定无疑了,问题在于它所关系的宾词到底是什么?前面我们对存在的知性结构的讨论认为,一个作为存在的知识由一个指向对象的实体和与表象、性质的关联构成,实体代表对象本身,这些关联就是其作为存在的关系了,这个存在的知识表现出来就是一个【存在者】。【存在者】就是海德格尔提出的,意思是语言中被赋予了规定性和意义的对象,可以简单理解为被具体概念描述的对象,比如【这个苹果】或者【那只猫】;他发现【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而无法提出存在本身,意思是说当我们指出某个对象存在的时候总是需要以某个具体存在者方式呈现,而不能是这个【存在本身】或者我们称之为【实体】,这么说作为存在来说当然是更纯粹,但在语言中也几乎失去了所有意义,那是因为当对象以存在者方式被呈现的时候,对象就不再是单纯无意义的【实体】,而是通过存在者所描述的表象和性质与外在产生了关联。既然产生了关联那是不是还应该有一个被关联的实体?前面说过对象的表象所关联的对应是【概念】,存在者就是用概念来描述的,
【存在】的关联当然不是让对象回到概念本身,而且对象与所属概念的关联在中文以【是】相称;而这里要说的是对象的性质或者属性所构成的关联,意思是这个对象的本体所具有某种可能的作用,表现出一种具有向广阔性拓展的实体,这里我们也称之为【广延】。
刚才提到笛卡尔的广延,是指物质占有物理空间的性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现实存在者的本质是物质,空间是由物质性决定,特指物质占有空间的性质。而我们这里所说的【广延】显然也包含这个意思,只不过仅仅为了指占有空间一个项目就创造一个概念着实寡淡,而且仅仅以有空间这一项作为事实存在的唯一标准在现代知识体系中已经不合时宜,所以我的想法是把【广延】概念做一些拓展,平常我们所接触到的事物存在不仅仅只有物质对象的空间长、宽、高的性质,还有很多性质也表现出一种广阔性延伸的量和度,比如现实中所有的对象都有质量、颜色、硬度、温度、速度等等,所有事物的存在都必然在这些性质的广延中占有某个具体位置作为自身的性质,这些广延的综合共同构成了一个环境的实体,任何对象只要具有了这些性质的其中一个,立马可以作为一个存在扩展到它其它属性上,而不仅仅是从占有空间这一个属性才能判断其作为现实存在的性质,所有性质都能作为对象存在的语言依据,就像前面我们说过的案例,只要听到一声猫叫就可以扩展到有一个具体猫的实存,这才是我们对【存在】这一概念形式的理解和运用。
这说来说去【存在】似乎还是只限于事实存在,但在我们对语言的运用不能仅限于直观事实的描述,随着人造物件的普及往往会有一些虚拟事实的存在,比如在某个电脑游戏中有个NPC(非玩家角色),事实上它不占有空间没有质量,这可以断定它不存在吗?但是进入游戏中有它的表象,有它的占用系统资源以及和其它对象的作用方式,这些性质也同样有一个相对于其本身的更广阔的表现,并在这个更广阔中可以进行变化运动,以及与其它相同广延的对象发生作用,那么我们在语言中对其表述它毫无疑问就是一个【存在】。如此【存在】含义豁然开朗,那就是存在者的实体与其性质的广延所综合出环境之间的关系,当我们说【某物存在】的时候就是将概念(描述)中的属性在所指的对象中进行了激活并释放出来,使其处于一个由其广延所构建的环境中,并以其自身性质与同存在的其它对象发生作用,这一由广延构成的环境就是【存在】关系中作为存在者的主词对象所关联的宾词实体,【存在】的提出将此物(存在者)性质的广延所构建出的环境也同时被呈现了出来,这一解释不仅适用于现实对象的存在,同时也适用于包括思想在内的一切我们称之为存在的事物,如观念存在于思想中,数据存在于某程序中,形状存在于空间中,数存在于数学规则中……不过我们平常并不这么说,只会说:【物体存在】或【苹果存在】之类的,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会根据一种理解的共识,环境实体在语言的表述中隐于存在者的性质内涵中被缺省了,但我们必须清楚的是,对象的【存在】中有个环境实体也同时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