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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法律界的“预制菜”

2025-09-27 16:21阅读:
也谈法律界的“预制菜”
张克锋
2025.9.26在中国社科法硕法律诊所开办仪式上的发言

前段时间,大关注和热议的“预制菜”事件,罗永浩差点被告上法庭。在9月15日西贝终于发布致歉信,“预制菜风波”才逐渐平息。
事实上,不只餐饮市场存在“预制”现象,娱乐圈也经常发生歌手“预制”假唱风波。而且“预制”之风,也早已吹进了法律的圈子。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难、证人出庭难、二审开庭难、申诉难等问题,几乎成了每起刑事案件的通病。甚至在一些案件中,律师还未正式介入,就已预判到案件可能‘预制’的结果。不可否认,未审先判、二审流于形式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
今天,我就谈谈最近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一审时5个被告人的10名律师全部进行无罪辩护,我也是其中的一个辩护人,我们律师都认为本案属于经济纠
纷。然而,一审法院根本不听取律师意见,五名被告人悉数获刑。5个被告人全部上诉,我们10个辩护律师再次进行无罪辩护,我首先申请二审开庭审理,还申请证人出庭、警察出庭,查实验,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并提交了新证据。但是,中级法院法官固执地坚持不开庭,在众多辩护人未提交辩护词的情况下,径行书面审理,维持原判。
我认为,这个案件,不排除就是“预制的案件”,可以说早在本案刑事程序启动之前,就已经“预制”完成了罪名和结果,任凭10个律师反对,而且,二审法院干脆连起码的开庭形式都省略了,直接维持原判,不是维持了“预制案件”是什么?
理性再次提醒我们,办案机关或许未曾想到,餐饮界的“预制菜”泛滥,顶多影响饭菜口味和健康;但法律界的“案件预制”泛滥,却直接关乎当事人的财产、生命和自由。
法治社会,法律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诉应当是一场障碍赛,而不是越野赛,不能轻易给国民贴上罪犯的标签。
法治社会,任何一个当事人,都不应成为案件“预制”的牺牲品,去满足某些办案指标或某些人为的干预。
最后,我以前段时间热播的《以法之名》的一段经典台词,作为今天发言的结束语: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司法者不公正,司法过程不公正,光有法律还有什么用?提请所有法律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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