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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同样尽责,二审改判“当庭释放”

2026-01-27 23:47阅读:

法律援助同样尽责,二审改判当庭释放

王丹
一、法援援助
2025年4月,廊坊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为高某赌博罪案二审提供法律援助,本所指派王丹律师担任上诉人高某的辩护人。
接受指派后,本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前往廊坊中院阅卷,并赴霸州市看守所会见上诉人高某,当面征求法律援助意愿、了解案件及上诉人诉求。
二、原审判决
本案源于一起聚众赌博事件。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高某伙同他人在某厂房内组织十余人利用牌九进行赌博,赌资累计达十万余元。在赌博过程中,高某发现数名参赌人员“抽老千”,遂将其控制,并对作弊人员实施了殴打,并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因赌资已在牌局中流转无法追回,高某等人扣留对方车辆,要求次日赎车。然而,被控制人员脱身后选择报警,反诬高某等人聚众赌博和殴打他人。高某得知后,遂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一审中,检察机关以高某系累犯为由,提出了一年有期徒刑量刑建议。一审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高某不服,提出上诉。
三、律师办案
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本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发现本案关键突破口在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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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某父亲反映,该起旧案源于高某父亲与他人纠纷,高某到场后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但对方未经合法程序即将病人从霸州医院转至天津医院,并在天津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轻伤二级结论,鉴定程序严重违规,认为实际伤情并不构成轻伤。高某对于该案件多年信访,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启动重审程序。
基于此,本律师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提出以下核心辩护观点:(1)高某虽构成赌博罪,但不应认定为累犯,因其前科案件已进入重审程序,法律效力处于待定状态;(2)高某制止“出老千”行为,客观上具有制止欺诈、保护他人财产的积极意义;(3)具有自首情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态度诚恳;(4)一审量刑过重,应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审廊坊中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专门核实了故意伤害案的重审进展,最终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高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鉴于高某在宣判时已被羁押六个月,法院宣判后对其立即释放。
四、办案感受
本案的成功改判,不仅体现了法律援助律师在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辩护律师善于发现案件突破口、精准把握法律适用的能力。
尤其在“累犯”认定这一关键问题上,通过关联案件的程序瑕疵与再审动向,有效打破量刑枷锁,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案也反映出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平、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权方面的重要价值,是法律援助制度实践意义的生动体现。
法律援助同样尽责,二审改判“当庭释放”
本文作者:王丹,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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