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中同“刑辩实战”连续举办了两期活动,主题都与法庭辩论有关。发言中很多人都提到了刑辩律师要有临场应变的能力,尽管大家对这个话题没有展开讨论,但这个话题确实值得关注和思考。临场应变是刑辩律师应当具备的一项高超的能力,也是优秀律师应当具备的素质。所以,我想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看法,和大家互相交流,从而帮助自己提高应变意识和应变能力。
一、刑辩律师在庭审中临场应变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所谓临场应变是指没有准备或者在超出原有计划准备之外,根据现场突发情况或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应对行为,是一种能力的表现。
刑辩律师在法庭上需要临场应变的情况非常普遍。虽然我们在开庭之前都会做一些准备工作,但是在实际庭审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情况,不在我们的准备和计划之中,就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我们原来的预案。
律师在庭审中需要临场应变的情况很多,临场应变的行为表现方式也很多。我简单梳理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种基本的表现形式。
01. 舍弃
辩方的准备工作,一般是根据起诉书中的指控描述和卷宗证据材料,对控方在法庭上将会展开发表的举证质证意见和具体指控意见进行预测,并准备好应对观点或材料。但在实际庭审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控方对于某些材料没有使用,某些指控观点没有提及。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来准备的一些应对意见和材料可能用不上了,律师发表意见时,就应把这一部分舍去,而不是不顾实际情况照本宣科事先准备好的意见。
02. 改变重点
在很多案件庭审的过程中,我们原来准备的重点问题可能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或他人已经说清楚了,不需要再作为重点阐述。有些原来没有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反而变得比较重要了,那么我们对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大分析力度作为重点来进行阐述。这种情况也是非常多见的。所以,庭审中我们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点和非重点,而不能抱着原来的辩护词或质证意见照本宣科。
03. 改正
这主要是指我们根据庭审现场的情况,发现原来有些准备的观点或方案是错误的,对于这些错误的观点和方案及时进行纠正,提出正确的观点。
04. 补充
很多案件中,虽然律师事先做了计划和准备工作,但是有时候难免会挂一漏万,有时候庭审中会出现新情况。针对这些原来没有准
一、刑辩律师在庭审中临场应变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所谓临场应变是指没有准备或者在超出原有计划准备之外,根据现场突发情况或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应对行为,是一种能力的表现。
刑辩律师在法庭上需要临场应变的情况非常普遍。虽然我们在开庭之前都会做一些准备工作,但是在实际庭审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情况,不在我们的准备和计划之中,就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我们原来的预案。
律师在庭审中需要临场应变的情况很多,临场应变的行为表现方式也很多。我简单梳理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种基本的表现形式。
01. 舍弃
辩方的准备工作,一般是根据起诉书中的指控描述和卷宗证据材料,对控方在法庭上将会展开发表的举证质证意见和具体指控意见进行预测,并准备好应对观点或材料。但在实际庭审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控方对于某些材料没有使用,某些指控观点没有提及。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来准备的一些应对意见和材料可能用不上了,律师发表意见时,就应把这一部分舍去,而不是不顾实际情况照本宣科事先准备好的意见。
02. 改变重点
在很多案件庭审的过程中,我们原来准备的重点问题可能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或他人已经说清楚了,不需要再作为重点阐述。有些原来没有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反而变得比较重要了,那么我们对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大分析力度作为重点来进行阐述。这种情况也是非常多见的。所以,庭审中我们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点和非重点,而不能抱着原来的辩护词或质证意见照本宣科。
03. 改正
这主要是指我们根据庭审现场的情况,发现原来有些准备的观点或方案是错误的,对于这些错误的观点和方案及时进行纠正,提出正确的观点。
04. 补充
很多案件中,虽然律师事先做了计划和准备工作,但是有时候难免会挂一漏万,有时候庭审中会出现新情况。针对这些原来没有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