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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街名之“前”13范庄前

2022-11-13 07:29阅读:
苏州街名之“前”13
——苏州老街巷之四

我楚狂人
八、庄前
苏州的“庄前”,这个“庄”指的是义庄。所谓义庄,简单说起来就是旧时大家族的家族内互助组织,首创人是宋代名臣范仲淹,首创地就是苏州。这样就留下了一个很有历史意义的巷名——范庄前。
范庄前
范庄前因范氏义庄建于此而得名。范庄前东出人民路,与因果巷隔路相对,西至河沿下塘南端。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义庄。现在是景范中学校址。
皇佑元年(1049年),范调任杭州知州,在苏州首创义庄,从此范氏义庄延续了八九百年,世所罕见。当时范仲淹出资购买良田千亩,让其弟找贤人经营,收入自己分文不取,用以成立基金会,对范氏子孙资助。这是范仲淹有感于自己自小艰难的生活经历,知道贫困子弟成才不易而成立的家族式救济机构。范氏义庄的经济管理方式在当时无疑是十分先进的。
范氏义庄的救济内容有:(注:此项资料转引自网上)
(1)领口粮:
  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领1升白米的口粮,粮是一月一领,即每次领3斗。米要保证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领二成(有利贫困之家)。每一房还可以领一个奴婢的口粮。
  仆人有儿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龄已到50岁的,也按口领米。
  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领口粮,但如丁忧、候选在家,或者在边疆做官而将家属留在乡里的,照常支领口粮。
  
(2)领衣料:
  每年冬天,一人领绢1匹,510岁的儿童领半匹。
  (3)领婚姻费:
  凡嫁女的领钱30贯,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领20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20贯,若第二次娶亲就不能再领了。
  (4)领丧葬费:
  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安葬费,尊长丧支领25贯,次长丧15贯,19岁以下卑幼丧7贯,15岁以下3贯、11岁以下2贯,7岁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领取。
  (5)领科举费:
  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10贯,第二次大比,再领5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6)借住义庄房屋: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
  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这些规定,范氏义庄中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范家人由于义庄的供给,不会为柴米油盐发愁。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乡,就有权利向义庄领取上述物资。这范庄子孙是不分贫富的,一视同仁。
范公创下的基业,由于经营得法,后世形成了相当的经济实力,为范氏子孙的成才提供了基本保证,所以至今海内外的范氏子孙还把范文正公当做圣贤供奉。
范仲淹创办义庄开了义庄先河,后世也有不少义庄出现,知名的如创办于义庄建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的台湾林氏义庄,延续了116年。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祖国大陆与台湾交通阻隔,才停止慈善工作。留存的《林氏义庄碑记》,对义庄制度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据资料记载,继范公后,金坛县张氏、新淦郭氏、莆田陈氏都相继设义庄。元代设立义庄者不多。明代义庄增加,安徽、广东、广西、陕西、直隶都有设立义庄记载。至清代,设义庄者激剧增多。民间时期,义庄建置仍在扩大。义庄善举,遂蔚然成风。
而后世其他家族的义庄,只给贫穷的族人以经济资助,而不像宋代的范氏义庄发给每一个族人。
今天在苏州还保存了许多范氏义庄的遗迹,苏州著名的初中景范中学就办在范氏义庄的原址上,有范氏宗祠等旧物保存。景范中学门前的小巷就叫“范庄前”(就在苏州最繁华的商业街观前街附近),就是因范氏义庄得名。
范公让宝地办府学,建义庄荫宗亲,遗爱至今啊。
范庄前,原名芝草营巷。芝草营为驻军营地,范成大《吴郡志》卷六录“文正范公之坊”,并注“范家园”。卢熊《苏州府志》录范公坊于“乐桥”西北栏下,并注“范家园,(在)雍熙寺后”。乾隆《苏州府志》作范公坊,并注:“范家园,绍定二年重立,(在)雍熙寺后。”同治《苏州府志》并注:“范公坊即文正坊也。”《姑苏图》标范庄前,《苏州城厢图》未标巷名,《吴县图》、《苏州图》均标范庄前。
全长348米,路宽3米,1985年改弹石路面为长方石路面。32号范氏义庄旧址为苏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今景范中学(原市二十二中)校园内。范庄前曾有一座雕饰精美的巨型石坊——“先忧后乐”坊,在文革中被毁,后来在天平山重建。
5号原为五路财神庙。范仲淹后裔、民国时著名报人、苏州首任救火联合会主席、景范中学校长范君博曾住本巷。
苏州街名之“前”13范庄前
范义庄遗存,下同。
苏州街名之“前”13范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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