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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萧公权

2024-06-11 16:36阅读:
萧公权认为:孟子之“民贵君轻”,已含”民享“、”民有“之义。所缺失者,则”民治“而已。其说曰:
区分儒法固有一极显明而自然之标准,则“君”、“民”在思想中所占地位之轻重是也。儒家贵民,法家尊君。儒家以人民为政治之本体,法家以君主为政治之本体。。。以今语释之,儒家之政治思想皆含“民享”、“民有”之义。孟荀相较,程度有差而本质无别。至于商鞅、韩非诸人,则君民地位,完全颠倒。尊君至极,遂认人民为富强之资,其本身不复具有绝对之价值。其甚者或视民如禽兽之愚顽必待君长之鞭策而后定。(《中国政治思想史》,第八章第二节。)
虽然,孟子民贵之说,与近代之民权有别,未可混同。简言之,民权思想必含民享、民有、民治三观念。故人民不只为政治之目的,国家之主体,(且)必须具有自动参预国政之权利。以此衡之,则孟子贵民,不过由民享以达于民有,民治之原则与制度皆为其所未闻。(同上,第三章第二节。)
萧氏此说,发于上世纪40年代,对孟子的诠释,其思想背景为三民主义。惟彼时日寇入侵,山河破碎,国家贫弱,无法寄希望于所阐发之中国古代思想,故又曰:“儒家之仁义礼乐,法家之尊君重国,明法饬令,道家之知白守黑,任天无为,以及一切中国固有之政理治术,均经历史之事实证明,不足以保民族之自存。。。”(同上,绪论)
——吾国今日,民族自存,已无可虞。民本之说,似待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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