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饲料地的权属性质?为土地使用权 2023-11-24 18:02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450518274 农村自留地、饲料地的权属性质? 依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仍有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第四十条,自留地、饲料地归社员家庭使用,长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