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及必要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负责监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项目一般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实施。
一、PPP契约的性质
对PPP项目如何课税,坊间的做法没有考虑到PPP项目的经济实质,忽略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建设阶段均存在纳税义务,仅着眼于运营阶段。我们首先以一个基本的BOT模式来剖析PPP税务处理的重点。
常见的BOT契约会约定:政府无偿提供土地(鉴于PPP大多有公益属性,符合划拨用地的使用条件),社会资本出资兴建基础设施,待社会资本运营一段时间后,将基础设施无偿交付于土地所有权人—政府。
由于在PPP模式中,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隐而不彰,实务上常以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与无偿转移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来描述双方的给付标的,进而适用相应的税收法规,其实不然。一般人误以为PPP契约中的给付义务是一种无偿给付,其实在该交易中双方互为对待给付,是用一定期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来交换在该土地上兴建的基础设施的残值,构成对价关系,乃是一种互易行为。
一、PPP契约的性质
对PPP项目如何课税,坊间的做法没有考虑到PPP项目的经济实质,忽略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建设阶段均存在纳税义务,仅着眼于运营阶段。我们首先以一个基本的BOT模式来剖析PPP税务处理的重点。
常见的BOT契约会约定:政府无偿提供土地(鉴于PPP大多有公益属性,符合划拨用地的使用条件),社会资本出资兴建基础设施,待社会资本运营一段时间后,将基础设施无偿交付于土地所有权人—政府。
由于在PPP模式中,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隐而不彰,实务上常以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与无偿转移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来描述双方的给付标的,进而适用相应的税收法规,其实不然。一般人误以为PPP契约中的给付义务是一种无偿给付,其实在该交易中双方互为对待给付,是用一定期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来交换在该土地上兴建的基础设施的残值,构成对价关系,乃是一种互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