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证的概念
凭证,顾名思义就是凭据、证据。它是指证实课税事实发生,并作为课税依据的证明文件。为了能够正确申报课税信息,便于税务机关事后查证,纳税人在交易发生时,应取得并保管相关凭证。例如,纳税人进货时应取得载有出卖人姓名、货物品名、数量及金额的进货凭证,凭此认定进货事实;纳税人销货时应编制载有品名、数量及金额的销货凭证,以便能够让出卖人以此凭据证明有销货事实。在内部管理中,纳税人在列支职工薪酬时自行编制工资表,由员工签名,并取得银行代发工资的转款单据,据此认定职工薪酬的真实性。
二、凭证的种类
凭证首先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证明课税事实发生的原始证明文件,主要目的在于事后验证课税事项是否存在。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根据,除了部分转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没有原始凭证就不能编制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财务资讯的基础文件,没有原始凭证就无法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因为企业规模大小及运营状态各一,以致于财务事项的复杂程度不同,所以会计法和税法除了对发票有制式规定外,其余原始凭证并无统一格式,企业可以视需要自行设计。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最早在国税发[1993]112号文中就规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式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进入网络时代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第84号公告中又规定了电子普通发票的样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除了统一发票外,能充当原始凭证的书据还包括:销售证明单、收款收据、销售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民事判决书、工资单、银行转款单据、第三方支付记录等。
2、记账凭证
凭证,顾名思义就是凭据、证据。它是指证实课税事实发生,并作为课税依据的证明文件。为了能够正确申报课税信息,便于税务机关事后查证,纳税人在交易发生时,应取得并保管相关凭证。例如,纳税人进货时应取得载有出卖人姓名、货物品名、数量及金额的进货凭证,凭此认定进货事实;纳税人销货时应编制载有品名、数量及金额的销货凭证,以便能够让出卖人以此凭据证明有销货事实。在内部管理中,纳税人在列支职工薪酬时自行编制工资表,由员工签名,并取得银行代发工资的转款单据,据此认定职工薪酬的真实性。
二、凭证的种类
凭证首先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证明课税事实发生的原始证明文件,主要目的在于事后验证课税事项是否存在。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根据,除了部分转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没有原始凭证就不能编制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财务资讯的基础文件,没有原始凭证就无法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因为企业规模大小及运营状态各一,以致于财务事项的复杂程度不同,所以会计法和税法除了对发票有制式规定外,其余原始凭证并无统一格式,企业可以视需要自行设计。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最早在国税发[1993]112号文中就规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式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进入网络时代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第84号公告中又规定了电子普通发票的样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除了统一发票外,能充当原始凭证的书据还包括:销售证明单、收款收据、销售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民事判决书、工资单、银行转款单据、第三方支付记录等。
2、记账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