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披阅增删”,非“雪芹”之话语权,而是“作者自云”之作者的话语权: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故将真事隐去”,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为的是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三、所以自称“在下”者,写石头撰《石头记》,非石头之话语权,而是自称“在下”者的话语权。
四、所以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非空空道人之话语权,而是自称“在下”者的话语权。
五、所以自称“在下”者,写孔梅溪题曰,非孔梅溪之话语权,而是自称“在下”者的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