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头记》一书中,“雪芹披阅增删”,不能与曹雪芹撰《石头记》之说接轨,而是与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石头记》接轨。所以曹雪芹撰《石头记》之说,不能成立:
一、因“真事隐”,无作者身份与形象的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二、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打广告,是“假语村言”与“假语村言”之接轨。
三、由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