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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芹披阅增删”之对象——是指石头撰之的《石头记》

2026-04-17 06:57阅读:
“雪芹披阅增删”之对象——是指石头撰之的《石头记》
“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不仅写石头撰《石头记》,而且还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出了“四大广告”,从而提高了石头撰《石头记》之知名度:
一、自称“在下”者,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写该石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二、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之对象,是指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石头撰《石头记》
“广而告之”。
三、自称“在下”者,写孔梅溪题曰之对象,是指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石头撰《石头记》的“广而告之”。
四、自称“在下”者,写吴玉峰题曰之对象,是指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石头撰《石头记》的“广而告之”。
五、自称“在下”者,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对象,是指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石头撰《石头记》的“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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