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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与行为测量的复杂性

2026-04-02 12:32阅读:
【巩义丁香焦点解决第22期学员坚持原创分享第3736天】

情绪与行为测量的复杂性

不同的概念模型,对儿童和青少年种种不良行为的原因以及如何加以矫正都有自己的假设,都无法满足所有情况、所有人的需求。另一个问题是这些对EBD的概念仅由成人精神病理概念模型改变为儿童版,并没有考虑到青少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发展差异。不同意EBD抽象概念的人往往也不同意更为现实具体的定义。在关于如何预防EBD的讨论中,预防是每个人几乎都认可的积极目标。但那些不同意其定义的人很可能在其他问题上同样持有不同意见,比如具体该预防什么、最好的预防方式是什么,等等。
EBD的定义要服务于每个使用者的不同目的。法院、学校、诊所和家庭依赖不同的定义标准,对那些与自己目的不同的定义,他们不见得会否认其价值,但他们会倾向于特别相信那些切合自身工作目标的定义。如,法官最关注的是违法行为,教师主要关注的是学生学业上的失败,治疗师关注的是那些可用来转介的理由,家人和社区人员关注的是那些违反他们的规则或使他们无法容忍的行为。要拟定一个让每个负责青少年行的为的都认为有用的定义简直比登天还难。这里我们关心的是为教育目标服务的定义,我们将那些儿童和青少年称为学生,对于我们来说最有意义的是为EBD拟定一个可供学校参考的定义。
没有任何测验能够对人格、适应能力、焦虑或其他相关的心理结构进行准确到足以定义EBD的测量。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通过测试分数来定义EBD。一些测验可能有助于我们了解青少年的行为,但信度和效度并不足以定义EBD
尤其是那些针对无法直接观察的内部状态或人格结构的投射性测验,很难不让人心存疑虑。对行为的直接观察和测量减少了对间
接测量的依赖,但这些较新的评估技术并没有解决关于定义的问题。对教师来说,了解学生殴打同学或辱骂大人的频率可能比了解他们在心理测验中的反应更有用。但某一特定行为要达到怎样的频率才会被鉴定为EBD呢?对此教师和心理学专家并没有达成共识。
当我们为了分类而对学生进行比较时,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测量。之所以需要这个标准,是因为行为通常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我们知道学生的行为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所不同。但是,即使对环境条件做了特别的规定,并且在这些规定的条件下对学生的行为做了直接可靠的测量,我们仍然不可能据此得出一个让各方满意的定义。即使是在指定的单一环境条件下,也不能仅凭某一行为出现的频率来断定它是不良行为还是得体行为。
这里的测量问题类似于视觉和听觉领域的问题。中心视力和纯音听力阈值可以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得到精确测量,但这些测量并不能很好地表明一个人在日常环境中的视力或听力如何。如,在测试中,两个听力水平相同的人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功能表现,一个人像听力正常的人,几乎完全能用言语交流;另一个人像聋哑人,几乎全靠手势交流。要评估一个人的视力和听力是否出色,我们必须仔细观察这个人是否能适应视觉和听觉环境中不断变化的需要。同样,要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得当,我们必须仔细观察这个人是否能满足生活中经常发生微妙变化的种种要求。这种判断需要经验丰富的临床评估,既需要我们对行为进行精确的测量,也需要我们了解文化和环境对行为的影响。
焦点技术的修习,与学友们同步坚持心得体验的分享,每天进步一小点,心理治疗与幸福的能力如毛发之生长,不见其长,日有所长。
美好的一天,感恩每一个遇见。



0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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