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说剑篇》解说(8·1-3)
2018-07-08 16:18阅读:
八、说
剑
《说剑》篇是写庄子向赵文王“说剑”,但第一章整个头一段中都没有“说剑”二字,所以这是《庄子·外篇》中唯一根据内容定篇名的一篇。更为重要的是,此篇讲的虽然是关于庄子的故事,但与“庄子思想”并无干系,按明朝人沈一贯的说法,是“学非庄子学,文非庄子文”。因此,本篇历来被视为“伪作”,即是其他学派中人假托庄子之名写出的文字,只因涉及到了庄子其人,《庄子》的编者就也把它收到《庄子》书中了。——就我所见,对此只有《方注》作者持不同观点:他说,本篇“不愧是一篇较好的先秦小说”,它的主旨“是符合庄子学说基本精神的”,所以虽然“不是庄子的手笔,……但至少是庄子学派的人所写”。
8·1
昔赵文王喜剑:
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下,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
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
庄子曰:“诺。周善为剑。”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
【解说】
本篇从头到尾只是讲一个故事,且结构完整,不好截断的,但为了读者阅读的方便,我还是分三大段解说。这是前一段。——我的分法同《今注》不一致。
1、 从开头到“庄子当能”句为止,是为本文主角庄子(庄周)出场作铺垫,要注意的是:
“夹门而客”是说(纷纷)来到他门下作食客。——“夹”有亲近、辅佐义,“客”动词化了(寄食于贵族豪门并为之服务的人,被称作“门客”,或“食客”,也简称“客”)。
“日夜相击于前”句是说:他们没日没夜地在赵文王面前表演击剑。——后句中的“岁”字相当于“每年”,再下句中的“厌”字是满足的意思。
“诸侯谋之”句中的“诸侯”,是指其他诸侯国的国君;“谋之”是图谋进犯赵国的意思。——此句是承前句“(赵)国衰”而发,故必是这意思。
“太子悝患之”领头的两句中,“患”是担忧义,“之”是指代上几句说的情况,“募”是“征求”义(“募捐”的“募”),此处自是指“征求意见”。——太子“曰”的那句话比较难讲,我认为:其中的“说”字是取悦的意思;“之”是及物动词,生出、产生义(这是“之”字的初义,说是“往”义,也通),故“说王之意”是个“兼语式结构”,等于说“让国王自己高兴地生出‘止剑士’的想法”(注意:“止剑士”是“意”的后置定语,而且这个“士”字是借作“事”,故“剑士(事)”是“击剑表演这件事”的缩略表达);“者”字是表示假设。因此,该句是说:有谁能够让国王高兴,不由得生出停止击剑表演活动的想法的话,我将赏他千金。又,“庄子当能”句中的“当”字是副词,相当于“必定”。
2、 “太子乃使”句以后的话,请注意:
开头句:“乃”字是表示时间“紧相衔接”,相当于“于是”;“奉”是奉送义。——“太子何以教周”句是个客气的说法,其中的“教”字实际上相当于“求”;“何以”则相当于“有何”。
太子第一次回答庄子的话中:“以币从者”也是个客气说法,意思是“好让您拿来犒赏您的仆从”:“币”可泛指礼物,因之引申出了赠送、贿赂、犒赏义。——末句中的“尚”字是副词,相当于“还”,即该句是说:我还敢说什么呢?
庄子第一次回答太子的话中:“使”字领起的两个长句,都是条件复句,因为这个“字使”是表示假设关系的连词,相当于“假如”。两个“说大王”的“说”字,是劝说义;“当太子”是“让太子满意”的意思(“当”是“适当”的“当”,用作及物动词了)。——“身刑”是“身遭刑戮”的减缩;“周尚安所事金乎”是说:我哪里还用得着金钱呢?(其中的“安”字是疑问代词,相当于“何”,“事”字是使用义)。
庄子说的的“周善为剑”句中的“周”字,是指他自己:庄子名叫“庄周”。前面加的“诺”字是“应答之词”,他如此应答,是因为他听了太子的话之后,得知了赵文王的一个他此前不知道的情况;所以他才说了后面这句话。——可见这个“诺”字含有“原来如此”的意味,“周善为剑”的准确翻译是:可我也正好善于击剑”。
太子说的“然吾王所见剑士,皆……,王乃说之”这个长句,虽有语病(末句同前文不相衔接),但意思明显是:但我父王接见的剑士都是……的人,而且只有这样子的人,他才喜欢。所以后一句是说:如果先生您还一定要穿着儒服去见他的话,事情必将办得事与愿违。——就因为如此,庄子才回答说:那就请给我准备一套剑(士)服吧(“治”字是备办义)。
【辨析】
1. 太子悝说的“孰能”句中的“说”字,《方注》有注曰:“说:说服。”所以它将该句翻译为:“谁能说服大王,使其停止剑士击剑的活动,便赏赐他千金。”《今注》虽在注释中说:“说:通悦。”但它的译文却是:“谁能说服国王使他停止击剑的,我赐他千金。”两书都未讨论该句中“之”字和“士”字的含义问题,这译文显是“姑妄译之”的,译者相信大意不会有错,也就心安了。——我对自己的解释和翻译也没有十分的把握,只是觉得,从后来赵文王确实是因为听了庄子的说辞而主动地、高兴地停止了“剑事”看,我的理解似乎最为可取。
2. 注家们对以下文句的注译也不到位:
庄子说的“太子何以教我,赐周千金?”《今注》和《方注》都照字面翻译,分别是:“太子有什么指教,赐我千金?”、“太子有什么要教导我的,为什么赐给我千金呢?”——对此我要说一句:现代白话文有这样发问的吗?
对太子听了庄子说的两个“使”字句后所做的回应:《今注》的译文分是:“对的,我的国王所接见的,只有剑士。”把“对的”改作“是这样的”,就是《方注》的了。对此我要问:这译文表达的意思,像是对庄子那番话的回应吗?这译文传达的信息是:庄子说他根本不可能得到国王的接见,太子表示认同,同时解释原因。但庄子说的明明不是而且不能蕴含这意思:他如果得不到接见,哪能“说大王”?足见这译文有误,译者考虑不周。因此我认定:太子说“然”,无疑是对庄子说的意思表示同意,但针对的仅仅是“您可能逆王意”;因此,他后面做的解释是:因为我父王现在愿意听的,只有剑士说的话了。——注意:根据“五官通感说”,“见”可以是“听”义,故可用“所见”表达“听得进耳的话”。又,“剑士”后省去了“言”字。
庄子说的“诺。周善为剑。”《今注》的译文是:“好的。我很会使剑。”《方注》又几乎全同。——我敢说,两位译者懂透了原文的话,就不会这样翻译的。
太子描述他父王喜爱的剑士时说的“语难”,《今注》在注释中介绍了前人的两种解释,一是陆德明说:“勇士愤气积于心胸,言不流利。”一是林希逸说:“欲斗之时,以语相诘难。”还介绍了近人陶洪庆说:“‘语难者,相语以所难也’。”其译文则是“相互责难”。《方注》的注释是:“谓欲斗之时,愤气积胸,致使语声艰涩。”译文是“语声艰涩”。——对此,我要说:注家们都“舍近求远”了:从太子说这两个字之前,对那些人的描述明显带有的“不屑的语气”,又都是“视觉形象”可知,这“语难”无疑是“他们说的话也很难听”的意思啊!
【译文】
从前,赵文王喜好观看剑术表演,因此各地剑士纷纷来到他门下作食客,多达三千余人;他们在赵文王面前没日没夜地比试击剑,每年死伤百余人,而赵文王仍然喜好观看,并不感到满足。这样一直持续了三年,赵国国力也就衰退了,以致各国诸侯开始图谋进犯赵国。太子悝为此很是担忧,征求身边人的意见说:“谁能够让国王高兴,以致于很自然地生出停止击剑表演活动的想法的话,我将赏他千金。”有人说:“庄子一定办得到。”
太子于是派人给庄子送去千金厚礼,庄子不肯接受,就与使者一道前去见太子,说:“太子希望我庄周做什么呢,竟先行赐给我千金?”太子说:“我听说先生是贤明圣哲之人,所以谨奉千金好让先生用来赏赐仆从。先生却不愿接受,我哪还敢说啊!”
庄子说:“我听说,太子打算用我庄周,是想要我去促使赵王不再喜好观看剑术表演。假如我(对上)说赵王却违拗了赵王的心意,因之(对下)也就未能使太子您满意,那样的话,我就一定会遭受刑戮而死去,哪里还用得着金钱财物呢?假如我(对上)说服了赵王,并因之(对下)让太子您满意了,那时我有求于赵国的话,还有什么得不到的呢!”
太子说:“您说的没错。现在我父王听得进的,简直只有剑士们说的话了。”
庄子就说:“哦,原来如此。可我正好也善于击剑。”
太子说:“不过我父王接见过的剑士,全都是头发蓬松、鬓毛突出、帽檐低垂,帽缨粗实,穿着紧身短衣,瞪着一双眼睛,说起话来总是粗声粗气的人,而且只有这样的人我父王才喜欢。因此,先生您如果还一定要穿着儒服去会见我父王的话,事情就一定会弄得事与愿违。”
庄子说:“那就请给我准备一套剑士服吧。”
8·2
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
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焉?”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
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
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解说】
1、 从开头到“天下无敌矣”句为止,需要注意:
“王脱白刃待之”句中的“脱白刃”,是说将他的剑从剑鞘中抽出,握在手中:剑刃锋利就呈白色,故以“白刃”指利剑;文王“喜剑”,隐含他自己也会击剑的意思;他手持利剑接见来人,是要凸显他喜剑之深,让来人知道他也是“剑士”。
“不趋”的“趋”是小步快走义(下属见上级时要以此表示恭敬)。文王问话中的“先焉”,在《让王》篇第五章头句“使人以币先焉”中见过,是事先联系、托人介绍的意思,所以文王问的是:你到底想教我什么,竟然要太子先行同我联系?
从文王的问话乃是上述意思可知,庄子回答的“故以剑见王”句中的“见”字,不是进见、拜见义,而是“显露、显示”的意思,而且这个“剑”字理当是指“剑术”,不是指他随身带来那把“剑”。——因此,一定是太子已向文王介绍过庄子剑术很高明,所以文王接着是问:你的剑术为什么能够制服对手呢?说明:“禁”和“制”都有禁止、遏制义,故“禁制”是同义联合结构的合词,制服义,在这里,其宾语无疑是击剑对手,就省略了。
庄子答话中说的“十步一人”,无疑是说“十步杀一人”,“留行”显是“受阻”的意思:行走受阻了,也就“留步”亦即“留下不行走了”。
2、后文则须注意:
庄子论“为剑”时说的四个“之字句”,同“为剑”这个说法一样,也是“可意会得到但很难说清楚”的,因此我不作解说了,请参看我的译文,琢磨我的“意会”,再去生发你自己的体认,只讲一点:他最后说的“愿得试之”句中的“试”字是使用义。
文王说的“夫子休就舍,待命设戏请夫子”两句,多有省略,说全了应该是:夫子且休,就舍,待寡人命(吏)设戏,而后请夫子。——“就舍”的“就”字是“就寝、就位”这说法中的“就”,趋近义;“戏”是角斗义,此处自是指击剑比赛;“设”相当于“安排妥善”。
“王乃校剑士七日”句中的“校”字,应读“叫”
,考核义。——从后文说“得五六人”可知,“校剑士”乃是“在剑士中进行选拔”的意思,故也可说这个“校”字“通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