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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36章说明老子主张搞阴谋吗?

2026-02-18 09:32阅读:

《老子》第三十六章全文是: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开头四个“将欲X,必固Y之”句,由于每句中的XY都是反义动词,历来注家就多这样概括说:“就是说,对于某一事物,想要叫它怎么样,就姑且让它先是怎么样的反面。”(冯友兰语。)任继愈所著《老子新译》在给本章写的内容提要中则直接说:“这也表达了老子的利用权术的思想。” 作为《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之一的《老子》一书,则将这四句话翻译为:“要想让它收缩,必先使它扩张;要想让它削弱,必先使它加强;要想让它废弃,必先让它兴举;要想将它夺取,必先设法给与。”所以本章成了老子主张搞阴谋权术的证据。可我认为,对本章作“阴谋-权术论解读”,完全是误解或歪曲。——我的理由是:
首先,从全章结构看:开头说四个“将欲X,必固Y之”句,并接着评价性地概括为“是谓微明”,显是为了引出接下的“柔弱胜刚强”句,即让此句以一个归纳推理的结论出场,同时又暗示头四句说的“做法”是以此句陈述的规律为理论根据的。接着说一句“鱼不可脱于渊”,则是又“喻示”一下这个规律,让读者对它的认识更其具体、清晰,同时又为使用模拟法得出此章收尾句做个铺垫。——可见此句乃是全部上文的指
归,本章的主旨是阐发“柔弱胜刚强”规律的实用价值。据此可知:
“柔弱胜刚强”的“胜”字不是战胜、胜过义,而是“能承担”、“禁得起”的意思(“力不胜任”的“胜”),而且这里重在暗示“刚强”是依恃、凭靠“柔弱”的品性而得以保有和发展的,就如大鱼的自由、活力是得力于深渊大水一样。
所以“必固”是针对“将欲”而发,即二者之间是“目的-手段”关系。所以这里摆出“柔弱胜刚强”的规律,乃意在告诉君主:您可以以“(表现得)柔弱”的方式(手段)去达到“(终于)刚强”的目的。因此,本章不是申说怎样就可以促使别人(他国)“歙、弱、废、夺”下去,而是教诲如何让自己“张、强、兴、与”起来。
于是知道了,这里的四个“将欲”虽是用来领起条件分句,但不是“将要=想去”的意思:这个“将”字乃是假设连词,相当于“假若”(《孙子》:“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欲”字是所谓的“能愿动词”,相当于“愿意”(“我欲乘风归去”的“欲”)。四个“必固”的“必”字虽可翻译为“一定”或“必然”,但是起引出推论的作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必”);四个“固”字则有两个彼此相通的理解:可说就是“原本、本来”义(“人固有一死”的“固”),也可认为是借作“故”(“固”、“故”常可通假),这里是“反而”的意思(《韩非子·内储说下》:“燕人无惑,故浴狗矢。”此句中的“故”字是“反而”义)。所以,例如头句,可翻译为:谁要是自愿收敛自己,那一定原本是为了张扬自己;将“原本是为了”改作“反而”,句义只有无关紧要的改变(这“反而”是针对前句的“自愿收敛”而发),但更为可取。——注意:由于“必固”是与“将欲”呼应着说的,故可在“固”字后也加个“欲”字,这样,“柔弱胜刚强”也即“刚强”靠“柔弱”支撑的意思会更其明朗、显豁、突出,只因这一来就多了个字,修辞上不好了,所以省略了这个“欲”字。
其次,从文字训诂上说,“阴谋论解读”是望文生义地把“欲”等同于“希求”,忽视了“欲”字可用作“能愿动词”,又毫无根据地将四个“固”字训作“姑且”或“暂且”。其实,老子说这头四句,只是为了导引出接下说的“柔弱胜刚强”的规律,同时交代四个“将欲句”显示的“做法”的理论根据。惟其如此。其中的“胜”字才必是“胜任”义,四个“固”字是用的本义,“本来、原本”的意思。据此还可反推出:“将欲”的“将”字是假设连词,“欲”字相当于“自愿”,故四句的前半句都是表达一个“自觉做出的选择”。因此,例如头句,其实是说:谁要是自愿采取收敛的态度,说明他是希求更其伸展的(确实也更容易达到这个目的)。后三句自应仿此理解(还会知道末句中的“夺”字和“与”字都是被动语态)。足见四个“将欲句”是一起申明:自觉作为《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之一的《老子今注》主动采取谦下态度,反而更易达到强壮的目的。这启示的明明是《老子》反复论证的“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的思想,哪里是教人耍阴谋,弄权术啊。
2、顺便说一下:本章末尾两句与前文是怎样关联的,迄今没有哪个注家交代清楚了,我的解释是:前句“鱼不可脱于渊”是为上句“柔弱胜刚强”做喻,使之意思更其明白显豁:鱼在水中那样活泼、自由、快乐,当然意味着“刚强”;但正是最具“柔弱性”的水使得它能够如此。末句则是进而作推论和发挥:既然“柔弱胜刚强”,国家要保持强大和发展势头,就应表现得柔弱,像鱼一样,总处在水中。这意思用“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样一句话来表达,是因为违背上述原则,亦即做出的“不柔弱”的表现,通常是对外炫耀自己的实力、优势,于是就针对这个错误表现作告诫了。——据此又知,“利器”在这里是“国家优势”的替代说法,“示人”既可解释为“出示于人”,即向人炫耀、示威的意思,也可认为这个“示”字通“施”,“示人”是说用实力威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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