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立法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
刘文明12月10日,澳大利亚正值初夏,一则法案却如一盆冷水浇在了孩子们头上。Facebook、Instagram等数十个社交媒体平台,都不允许他们再用了。澳大利亚政府当天实施《网络安全/社交媒体最低年龄修正案》要求,这些平台必须想尽办法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挡在外面,否则将面临最高49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3亿元)罚款。(12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不论中外,现如今的未成年人都是网络原住民。澳大利亚这记砸向网络社交媒体平台的“重拳”,为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开了个好头,打了个好样板,立了个好标杆,也为我国完善相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以刚性立法筑牢织密防线,为未成年孩子们撑起一片清朗网络天空敲响了预备铃,拧紧了进程发条。
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动,早已成为国际共识与陆续实践。我国国家新闻出版署2021年出台针对游戏厂商的“830防沉迷机制”;泰国于2019年出台网络安全法,用政企社多方力量,设立专门网络工作队应对网络风险;巴西于今年通过法案要求各网络平台删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内容,更以5000万巴元(约合人民币6500万元)的罚款强化震慑;荷兰则从校园场景入手,立法禁止学生在教学区域使用手机,从源头处减少沉迷成瘾。
我国青少年触网年龄持续提前,低龄儿童甚至在两三岁时便开始介入网络世界,并逐步形成深度依赖,面临沉迷成瘾等风险。更令人惊悚的是,有媒体披露,有互联网平台机关算尽,利欲熏心,以商业利益为大,全然不顾青少年身心健康,邀请一大批顶尖心理专家团队、网络游戏设计师团队联合设计开发“网络成瘾机制”,通过算法推荐无限放大的娱乐性和虚无的“成就感”,引诱未成年人逐步沉迷。企业狂赚十亿、百亿级年营收的代价背后,让孩子染了上网瘾,沉迷了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