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体系中有一种称之为“司法认知”Judicial notice的审判规则,关于其具体的定义问题,在Summer勋爵的Common wealth Shipping Representative v. P&Q Branch Services(1923) AC 191贵族院先例中已有所陈述,即审理者根据他对事实的一般了解以及他自己根据材料信息的调查所采取的行动。通俗的说,司法认知其实就类似于我国民事诉讼中不需要举证证明的内容,其是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例外,一般针对的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的证据豁免,通常常见于一些知名的程序性规定、行业习惯和惯例、地理位置、官方印章、著名事件等。
一、司法认知vs我国司法解释
根据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