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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00:54阅读:
混沌学园百度网盘下载。幼儿园课程主体通过课程权力的获得和运作而获取相关的利益。课程权力 是课程主体获得课程利益的保障,其通过赋予课程权力主体角色和责任而获 得。课程角色将幼儿园这个组织中的各个成员定位于拥有相应职位的他人关系 网络中。本书着重分析幼儿园课程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中的园长、幼儿教师和幼 儿,重要利益相关者中的教育部门、课程专家及间接利益相关者中的家长的课 程权力职责。 混沌学园百度网盘下载 地址 点击http://www.088022.com/fgg/post/969.html
(1 )幼儿园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课程权力权责
1 )作为“领导者”的园长课程权责。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的管理者和协 调者,兼顾着一般行政领导和课程范畴专业管理两个方面的职能。幼儿园园长 的课程权力来自法律法规赋予的领导权、管理权和专业知识赋予的对课程活动 的指导权,前者表现为一种组织权力,其运作对象是幼儿园组织的一切事物, 包括幼儿教师与幼儿、幼儿园课程事务的决策与执行等。幼儿园园长的课程权 力主要通过以下具体的实践运作而实现。园长在建构幼儿园课程体系、确定幼 儿园课程、园本课程开发中,承担着主要的领导责任,有很大的决策权和指导 权。在课程组织结构方面,园长的课程权力主要通过外在组织和内在运作两个 层面来实现。外在的组织主要通过课程层级组织的设置和课程制度的制定来实 现,主要包括制订幼儿园学年课程实施方案、制订课程计划、课程实施过程的 管理和课程评价等方面。内在运作层面主要是围绕课程职责权力的分配和课程 任务的活动开展。园长对课程职责的分配正是层级权力的划分过程,是一项授 权性质的领导,包括课程负责人的委任,根据课程实际需要、幼儿教师的特点 和能力分配教师的课程职责两个方面。在幼儿园课程管理保障体系方面,园长 通过建立制度保障、物质保障、机构和人员保障等方面,为幼儿园课程顺利运 行提供保障。园长通过这些课程组织权力的运作实现其专业权威和领导地位, 展现个人魅力,实现自我价值。
2)作为“执行者”的幼儿教师课程权责。幼儿教师是幼儿园课程的实践 者,法律、政策及其专业性赋予了他们相应的课程权力,幼儿教师是作为知 识权力主体而存在的。
幼儿教师的课程权力主要包括课程决策参与权、课程 开发权、课程实施权、课程创生权和课程评价权,其运作对象主要是幼儿,此 外,还涉及幼儿园课程事务、校内外课程资源等。幼儿教师的课程权力是一种 个人权力和基于个人权力之上的执行权力,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运行的一种权 力。幼儿教师的课程决策权体现在有权参与各种课程事务的决策和安排上,主 要通过公共参与(如教职工代表大会、教研活动、园本课程开发等)和个人建 议两种形式来实现。一般而言,幼儿教师课程决策权更多表现为参与和建议 权,而非最终的决定权。幼儿教师课程开发权的运作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参与 园本课程开发,另一种是根据课程目标,丰富和再造课程的内容,以提高课程 内容的适宜性。幼儿教师的课程实施权是其角色赋予的最基本的课程权力,其 运作形式主要是教学活动。幼儿教师的课程创生权是在课程实施中派生出来 的,是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的表现,也是教师能否真正成为课程 实践主体的体现,同时还反映了幼儿教师课程权力运作效益(幼儿发展)的获 得程度。幼儿教师课程评价权力的获得与运作程度,决定着其他课程权力的 运作程度。总之,幼儿教师通过以上课程权力的获得和运作,既能保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的专业自主的地位、树立自己的专业权威及提高社会对幼 儿教师身份的认同,进而提升教育活动的质量,又有利于促进幼儿的身心全面 发展。
3)作为“学习者”的幼儿课程权责。幼儿作为幼儿园课程的核心利益者, 是幼儿园课程实践的主体,是课程的直接消费者和受用者。课程对于幼儿的直 接利益就是能否满足他们身心发展的需要。在传统的课程中,幼儿则是幼儿课 程主体性回归的表达,是其生命价值存在的体现。幼儿理应具有课程决策权、 设计权和评价权,但是由于受其课程能力的限制,幼儿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 力。幼儿园应该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提供高质量的课程促进幼儿发展。 在课程实践中,其课程权力主要体现在平等的师幼关系上,在课程情境中,通 过体验、探究、对话与协商等方式主动建构知识获得生命意义。作为“引领型”的专家的课程权责。在幼儿园里,幼儿课程专家拥有 丰富的专业知识,其作为知识主体,理应成为课程权力主体,体现幼儿园课程 理论价值的意义。幼儿园课程专家具体的课程权力主要表现在对幼儿园课程内 容的选择、幼儿园教材的审议上,以此来确保幼儿园为幼儿的身心发展提供有 益的经验。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其主要是对课程实践活动实施指导和引领。 除此之外,幼儿园课程专家除了掌握学科课程知识外,还整合幼儿园中各课程 权力主体所行使的课程权力,以达到权力的优化。
3) 幼儿园间接利益相关者的课程权责。幼儿家长是课程的消费者,属于 幼儿园课程间接利益相关者的层次,以幼儿为中介与幼儿园课程发生关联。家 长的课程权力属于社会课程权力中的一种,相对于园长和幼儿教师法定的课程 权力而言,家长的课程权力具有非法定性,主要是靠自己的行动来表现,同时 家长的课程权力又具有隐蔽性,虽然没有被法律法规明文赋予,但却客观存在 于课程权力关系中。首先,家长拥有对幼儿天然的教育权,从法理角度看,幼 儿园对幼儿的教育权是家长教育权的让渡。幼儿作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属于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有权利和义务帮助幼儿解决他们 解决不了的事情。幼儿不能对幼儿园课程作出评价,因此家长有权帮助幼儿对 幼儿园的课程作出评价。其次,家长作为幼儿园课程的消费者,承担了幼儿 教育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作为消费者,家长对幼儿园课程就应该具有知情 权和评价权,也有权参与幼儿园课程决策等。幼儿作为幼儿园课程的直接利益 相关者,有受教育的权利,虽然幼儿不像其他学段的学生一样具有一定水平的 课程能力,但是教师和家长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幼儿合法的课程权力,因此家长 通过参与幼儿园课程决策、幼儿园课程开发、课程监督和评价来行使其课程权 力。幼儿园家长以家长会或者个人的形式,有权参与幼儿园课程的重大决策并 提岀建议。家长参与有利于降低课程决策的风险。在园本课程开发中,家长可 以作为课程顾问,参与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制定、课程内容的选择,从而增强课 程的适宜性,提高课程质量。在课程的实施中,家长可以通过观摩等形式参与 幼儿园课程活动,对课程的实施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在幼儿园课程的评价 中,家长是幼儿教师的重要合作伙伴,家长能在家庭生活中捕捉到幼儿生活的 真实情景,家长参与评价能够提升评价的信度,更真实地反映幼儿的学习能力 与发展水平。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因此家长会关心课程对幼儿能力发展的影响 及效益。家长通过其课程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对幼儿园课程质量的监督,以更好 地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
二、幼儿园课程权力运作的客体
权力应处于关系网络中,否则起不到作用。所有的权力现象,都涉及两个 及其以上的个人或者群体。幼儿园课程权力不是一种单方面的关系,必须依附 于权力主体,同时其也存在客体范畴。由于幼儿园课程权力是调整人们对课程 资源占有和支配的份额,以及对课程活动影响程度的手段,所以幼儿园课程权 力的对象主要指幼儿园课程实践问题、幼儿园课程权力影响到的人或者群体, 以及幼儿园课程资源。
1.目标群体
从幼儿园课程权力的作用对象来看,人构成课程权力的客体,受到幼儿园 课程权力制约的成员就成为其课程权力的目标群体。由于幼儿园课程权力目标 对象的多元,各个层次的目标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也不一样,幼儿园课程权力 关系也就无法处于一种均衡和对等状态。幼儿园课程权力主体在行使其课程权 力的过程中,难免就会出现涉及利益的交流、冲突、妥协和调和。一般而言, 幼儿园课程权力的目标群体包括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课程专家、社会个人 和团体、家长和幼儿。相应地,在幼儿园课程语境里,这些幼儿园课程目标群 体对应着相应的课程身份,课程身份就是对课程利益相关者课程地位的标志和 划分。首先是幼儿园课程利益相关者对自身课程身份的认知,认知自己在其课 程权力的权限内“可以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进而对自身的课程角色进 行定位。其次就是与课程身份相关联的课程关系,课程身份所赋予的称呼,如 幼儿园园长、课程专家等称呼对应一定的课程身份,同时也对应着相应的课程 权力。幼儿园里的课程身份决定了各课程利益相关者课程地位的高低,进而决 定他们的课程权力大小。在幼儿园课程互动中,课程身份定位其课程权力主体
间的权力关系。他们总是通过各种行为和暗示来表明自己的课程身份,行使自 己的课程权力,以便课程互动在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中顺利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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