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有些员工在离职时考虑到公司配备的电脑、手机等设备中存储了个人信息或资料,会删除相关资料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尚属情有可原。但还有个别员工出于泄愤或者其他原因,擅自删除公司存储在服务器、公共盘等中的资料或者工作邮件等。这种行为无疑会给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和阻碍。如果其中涉及商业秘密,或未来可能涉诉所需的证据材料,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直接损失和潜在败诉风险。
公司要应对此类风险,首先要了解可以从哪些方面对员工擅自删除公司资料的行为予以追责?
整体而言,根据具体情形,此类行为可能涉及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一,就民事责任而言,删除资料的员工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在员工离职时删除公司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公司有权依法要求员工赔偿,这些损失包括公司为恢复资料所发生的费用(例如,(2017)沪02民终10169号案件中法院判令员工赔偿恢复资料的费用),以及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例如,(2021)粤0115民初17763号案件中法院判令员工赔偿因其删除自己37天工作成果的资料,按照每日工资标准予以赔偿)。
第二,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擅自删除行为可能涉及的3个常见罪名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如果删除行为破坏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达到法定起刑点,则会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20年程序员圈流行一句口头禅“大不了就删库跑路”,事实上“删库跑路”的后果往往是个人无法承受的。例如,(2020)沪0113刑初889
公司要应对此类风险,首先要了解可以从哪些方面对员工擅自删除公司资料的行为予以追责?
整体而言,根据具体情形,此类行为可能涉及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一,就民事责任而言,删除资料的员工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在员工离职时删除公司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公司有权依法要求员工赔偿,这些损失包括公司为恢复资料所发生的费用(例如,(2017)沪02民终10169号案件中法院判令员工赔偿恢复资料的费用),以及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例如,(2021)粤0115民初17763号案件中法院判令员工赔偿因其删除自己37天工作成果的资料,按照每日工资标准予以赔偿)。
第二,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擅自删除行为可能涉及的3个常见罪名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如果删除行为破坏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达到法定起刑点,则会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20年程序员圈流行一句口头禅“大不了就删库跑路”,事实上“删库跑路”的后果往往是个人无法承受的。例如,(2020)沪0113刑初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