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商品更新换代快,企业不时推陈出新。对于快速消费品而言,自不存在问题,但对于电器等耐用消费品而言,消费者存在后期维修保养等需求,产品停产后,还存在配件供应问题。对于生产者而言,需要考虑两个问题,其一,产品停产后,配件应该供应多久?其二,停产是否需要披露?
产品停产后,配件应该供应多久?
关于停产后配件的供应时间,需要根据产品类别进行判断。
例如,电视机、家用冰箱、洗衣机、家用空调、燃气热水器、吸排油烟机等实施三包的日常家用电器,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7条规定,生产者应负责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具体商品可查阅《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
又如,对于汽车产品,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21条,“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停产是否需要披露?
首先,从是否具有法定披露义务角度考虑,以下两种情形,生产者负有披露义务:
(1)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停产,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上市公司负有及时公开披露的义务。例如,在针对某上市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监管部门指出,该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暂停生产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纳入
关于停产后配件的供应时间,需要根据产品类别进行判断。
例如,电视机、家用冰箱、洗衣机、家用空调、燃气热水器、吸排油烟机等实施三包的日常家用电器,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7条规定,生产者应负责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具体商品可查阅《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
又如,对于汽车产品,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21条,“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停产是否需要披露?
首先,从是否具有法定披露义务角度考虑,以下两种情形,生产者负有披露义务:
(1)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停产,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上市公司负有及时公开披露的义务。例如,在针对某上市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监管部门指出,该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暂停生产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