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记事本》第142期)
2024-07-03 09:29阅读: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和恶意不兼容三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设有兜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22条对流量劫持和恶意干扰的认定作了细化解释。但网络商业行为的发展和变化,导致上述规定难以覆盖层出不穷的新问题。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5月11日公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并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五章、43条,分为总则、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对于企业而言,《规定》中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认定标准的规定值得关注。
1、《暂行规定》对3类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中的新表现作出了针对性的规定。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5月11日公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并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五章、43条,分为总则、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对于企业而言,《规定》中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认定标准的规定值得关注。
1、《暂行规定》对3类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中的新表现作出了针对性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