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I技术与产业发展,其高效率、低成本赢得不少企业青睐。使用AI生成广告亦越来越常见。但是,广告宣传内容若不管控,不仅伴随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品牌和声誉。本文就利用AI生成广告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应对进行归纳总结。
风险1:AI生成的广告较难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对比人类创造的广告来说,AI生成的广告不具备《著作权法》要求的作品须具备独创性的风险更高。虽然人类创造广告也可能借鉴了曾经看过、听过的作品,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一样,除非抄袭模仿,否则人类创作的作品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独创性。现在对待AI生成的作品的主流司法观点也取决于其独创性,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将AI视为类似尺子、电子绘图工具,如果对AI发出的指令,包括提示词、参数等具有独创性地选择和安排,则AI生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但是因为AI数据库中已有太多参考元素,如果对于提示词、参数等的独创性不够,只是简单的元素堆砌,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自然无法得到保护。另外,证明独创性地选择和安排提示词、参数等要素的过程也很重要。例如,在(2024)苏0582民初9015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无法证明其对AI生成结果进行了充分的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故涉案图片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风险2:广告侵权,引发赔偿责任。由于AI并非简单的电子绘图工具,其智能的部分就是在于被大量投喂数据(图文、声音要素),因此,如果选择或安排提示词、参数等的独创性不够,也就是出现未经授权的“垫图”、“植音”的情况,除了前述风险1以外,还可能涉嫌侵犯他人权利。
风险
风险1:AI生成的广告较难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对比人类创造的广告来说,AI生成的广告不具备《著作权法》要求的作品须具备独创性的风险更高。虽然人类创造广告也可能借鉴了曾经看过、听过的作品,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一样,除非抄袭模仿,否则人类创作的作品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独创性。现在对待AI生成的作品的主流司法观点也取决于其独创性,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将AI视为类似尺子、电子绘图工具,如果对AI发出的指令,包括提示词、参数等具有独创性地选择和安排,则AI生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但是因为AI数据库中已有太多参考元素,如果对于提示词、参数等的独创性不够,只是简单的元素堆砌,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自然无法得到保护。另外,证明独创性地选择和安排提示词、参数等要素的过程也很重要。例如,在(2024)苏0582民初9015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无法证明其对AI生成结果进行了充分的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故涉案图片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风险2:广告侵权,引发赔偿责任。由于AI并非简单的电子绘图工具,其智能的部分就是在于被大量投喂数据(图文、声音要素),因此,如果选择或安排提示词、参数等的独创性不够,也就是出现未经授权的“垫图”、“植音”的情况,除了前述风险1以外,还可能涉嫌侵犯他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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