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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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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著:《<</span>民法典>背景下房产纠纷与执行异议之诉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均为法律出版社出版
现在的司法拍卖基本都是网络拍卖,执行标的物的价值能够得到市场的检验,所以,如果评估价过低,一般不会影响成交价,甚至可能因为参与竞拍的人更多,反而成交价可能会更高。但是,如果评估价过高,比如,市场价值100万的房子,评估价是500万,那么这套房子肯定卖不出去,这对申请执行人很不利,甚至对被执行人也不利。那么,如果司法评估价过高,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应该如何寻求司法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