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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蘇軾《剛說》

2026-04-02 08:06阅读:
剛毅惟仁 巧令乃佞
——讀蘇軾《剛說》
《剛說》作於蘇軾生命最後階段,即元符三年1100年)遇赦北歸後,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病逝前,是其對一生立身處世的終極總結,更是一篇凝聚著晚年人生智慧與人格堅守的“精神遺囑”。此時的蘇軾,已歷經宦海沉浮數十年,從京城的意氣風發,到黃州的顛沛流離,再到惠州、海南的蠻荒貶謫,半生磨難如磨刀石,淬煉著他的思想與人格。不同於早年《留侯論》中對“忍”的推崇,當時他尚在探索處世的權變之道,試圖在複雜世事中尋求自保與成事的平衡,希望以“忍”為刃,在波詭雲譎的官場中開闢前路;而歷經半生貶謫,從黃州“一蓑煙雨任平生”的豁達,到惠州“日啖荔枝三百顆”的從容,再到海南儋州“食無肉、居無室、出無友”的困頓,千磨萬擊之後,蘇軾已然褪去少年意氣與中年彷徨,轉而高揚“剛”的價值。這並非簡單的思想轉變,而是看透世事複雜、歷經人生磨難後,對初心與原則的終極堅守,是明知世路艱難,仍選擇以剛正之心捍衛道義的清醒與決絕。此文不僅為“剛德”正名,從而破除世人對“剛”的誤解,更將“剛”與“仁”緊密相連,為中國士人精神注入了一股強健不屈的元氣,成為蘇軾人格與思想最鏗鏘有力的定格。
蘇軾開篇便引孔子兩句名言立論,直擊全文核心,為整篇文章奠定了堅實的思想根基:“剛毅木訥,近仁”“巧言令色,鮮矣仁”。緊接著,他便鮮明地提出自己的核心觀點,世人所喜愛的“剛”,並非喜愛其外在的強硬、孤傲與鋒芒,而是喜愛其背後所蘊含的“仁”心與正義;所憎惡的“佞”,並非憎惡其言辭的機巧、圓滑與善辯,而是憎惡其內裏的“不仁”與虛偽。這一論斷,絕非空穴來風,而是蘇軾歷經半生磨難後的肺腑之言,是用親身經歷換來的人生感悟:“吾平生多難,常以身試之”,他回顧自己坎坷的一生,那些在危難之中拯救他於困厄、為他挺身而出的,都是平日裏看似威嚴可畏、不苟言笑、堅守原則的剛正之人;而那些將他推入險境、背後構陷、落井下石的,恰恰是曾經言辭悅耳、態度諂媚、善於逢迎的奸佞之徒。正是這份刻骨銘心的親身經歷,讓他堅定地得出“剛者之必仁,佞者之必不仁”的結論,將“剛”與“仁”牢牢綁定,打破了世人對“剛”的刻板認知。剛不是魯莽衝動,也不是頑固執拗,更不是恃強凌弱,而是心懷仁善、堅守底線、不卑不亢的底氣與勇氣。
為了讓這一抽象觀點更具說服力,蘇軾特意追憶了平生所見的一位“剛者”孫立節(字介夫),以具體可感的事例,具象化“剛”的內涵,讓抽象的“剛德”變得鮮活可觸、深入人心。孫立節的“剛”,首先體現在不媚權貴、堅守本心、不隨波逐流之上。當年,蘇軾的弟弟蘇轍任職於條例司,因與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主張不合,不願苟同、不願妥協,便主動辭去條例司屬官之職,堅守自己的政治立場。王安石得知後,轉而邀請孫立節任職,言語間頗有賞識與拉攏之意,希望能將這位有才華的人納入自己的麾下。而孫立節卻絲毫不為所動,直言拒絕:“公言過矣,當求勝我者。若我輩人,則亦不肯為條例司矣。” 面對權傾朝野、聲勢浩大的王安石,他不卑不亢、不迎合、不妥協,既沒有因對方的權勢而低頭,也沒有因對方的賞識而動搖,即便王安石面露不悅、轉身入戶,他也從容不迫地起身退出,沒有絲毫退讓與遲疑。這份剛正,並非刻意標榜自己的清高,而是刻在骨子裏的原則與堅守,不認同新法的理念,便絕不苟且任職,哪怕得罪當朝丞相,哪怕影響自己的仕途,也始終堅守自己的立場與本心。
更能體現孫立節“剛”與“仁”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是他秉公執法、堅守法理、以一言活十二人性命的感人事跡。當時,謝麟奉命經制溪洞事宜,恰逢州守王奇與蠻人交戰戰死,局勢混亂,人心惶惶。孫立節時任桂州節度判官,奉命審訊在此次戰事中有罪的官吏士卒。謝麟為了平息事態、以儆傚尤,將十二名大小使臣全部收押,交付給孫立節審訊,並要求將這十二人全部處斬。面對這樣嚴苛且不合情理的指令,孫立節堅決反對,即便謝麟以言辭冒犯、施加壓力,他也始終堅守法理與情理,絕不妥協:“獄當論情,吏當守法。逗撓不進,諸將罪也,既伏其辜矣,餘人可盡戮乎!” 他明確區分罪責,清晰地指出,主將延誤戰機、畏縮不前,已然認罪伏法,承擔了應有的懲罰,其餘人衹是隨從,不應被牽連處死、趕盡殺絕;若謝麟一定要違背法理、非法殺人,便由經制司自行處理,他絕不參與、絕不妥協。隨後,謝麟上奏朝廷,誣陷孫立節抗拒指令,而孫立節也據理力爭,上奏謝麟干預獄訟、濫用職權之事。最終,刑部經過核查,採納了孫立節的意見,十二人皆得以保全性命,甚至有人因禍得福,得以升遷。蘇軾感慨道:“吾以是益知剛者之必仁也。不仁而能以一言活十二人於必死乎!” 這份感慨,恰恰點出了“剛”的本質,剛的內核是仁,唯有心懷仁善、堅守正義、心懷悲憫,才能在強權面前不退縮,在生死關頭挺身而出,為無辜者發聲,為正義保駕護航。
文末,蘇軾針對世人普遍認同的“太剛則折”的論調,給出了振聾發聵的反駁,進一步升華了文章的主旨。他開篇便以孔子的經歷佐證:孔子所處的時代,聖賢輩出、君子眾多,可謂是一個人才濟濟的時代,而孔子卻依然感歎“未見剛者”,可見真正的剛德何其難得、何其珍貴。而世人卻常常以“太剛則折”為由,勸人圓滑處世、趨炎附勢、放棄原則,試圖以妥協換取自保,這在蘇軾看來,不過是“鄙夫患失者”的怯懦之語。那些害怕“太剛則折”的人,不過是患得患失、貪生怕死、不願堅守原則的庸人。蘇軾直言,士人擔憂的應當是自己不夠剛正、不夠堅定,應當努力涵養自己的剛德、錘煉自己的品格,尚且唯恐不足,又怎能因為擔心“折”而畏懼剛正、放棄原則呢?至於一個人是否會“折”,是否會遭遇挫折與磨難,那是天意,是不可掌控的命運,並非“剛”本身的過錯。蘇軾寫下此文,特意將孫立節的這兩件事詳細記錄下來,留給其兒子孫勰、孫勴,既是為了明證“剛者之必仁”的深刻道理,也是為了踐行孔子的教誨,更是為後代士人樹立起一座堅守原則、心懷仁善、剛正不阿的精神豐碑,希望這份剛德能夠代代相傳。
蘇軾的《剛說》,篇幅不長,卻字字鏗鏘、句句懇切,既是對自己一生坎坷經歷的總結,也是對後世士人的殷切期許。他所推崇的“剛”,不是匹夫之勇,不是魯莽行事,而是仁心之下的堅守與擔當;不是頑固不化、墨守成規,而是道義面前的不屈與堅守。歷經半生風雨洗禮,他褪去了年少的鋒芒與浮躁,卻淬煉出更堅定、更純粹的剛正;看透了世事的複雜與險惡,卻依然堅守著內心的純粹與仁善。這份“剛”,是歷經磨難而初心不改的執著,是心懷仁善而堅守正義的擔當,是身處逆境而絕不妥協的骨氣,更是中國士人精神中最寶貴、最動人的品質之一。千年之後,再讀《剛說》,我們依然能感受到蘇軾筆下的磅礡力量,讀懂他“寧折不彎”的人格風骨,也能明白一個深刻的道理:真正的剛正,從來都與仁善相伴相生;堅守原則、心懷正義,從來都是最動人、最有價值的人生選擇。



附原文《剛說》
孔子曰:“剛毅木訥,近仁。”又曰:“巧言令色,鮮矣仁。”所好夫剛者,非好其剛也,好其仁也。所惡夫佞者,非惡其佞也,惡其不仁也。吾平生多難,常以身試之,凡免我於厄者,皆平日可畏人也;擠我於險者,皆異時可喜人也。吾是以知剛者之必仁,佞者之必不仁也。
建中靖國之初,吾歸自海南,見故人,問存沒,追論平生所見剛者,或不幸死矣。若孫君介夫諱立節者,真可謂剛者也
始吾弟子由為條例司屬官,以議不合引去。王荊公謂君曰:“吾條例司當得開敏如子者。”君笑曰:“公言過矣,當求勝我者。若我輩人,則亦不肯為條例司矣。”公不荅,徑起入戶,君亦趨出。君為鎮江軍書記,吾時通守錢塘,往來常潤間,見君京口。方新法之初,監司皆新進少年,馭吏如束濕,不復以禮遇士大夫,而獨敬憚君,曰:“是抗丞相不肯為條例司者。”
謝麟經制溪洞事宜,州守王奇與蠻戰死,君為桂州節度判官,被旨鞠吏士之有罪者。麟因收大小使臣十二人付君并按,且盡斬之。君持不可。麟以語侵君。君曰:“獄當論情,吏當守法。逗撓不進,諸將罪也,既伏其辜矣,餘人可盡戮乎!若必欲以非法斬人,則經制司自為之,我何與焉。”麟奏君抗拒,君亦奏麟侵獄事。刑部定如君言,十二人皆不死,或以遷官。吾以是益知剛者之必仁也。不仁而能以一言活十二人於必死乎
方孔子時,可謂多君子,而曰“未見剛者”,以明其難得如此。而世乃曰“太剛則折”!士患不剛耳,長養成就,猶恐不足,當憂其太剛而懼之以折耶!折不折,天也,非剛之罪。為此論者,鄙夫患失者也。君平生可紀者甚多,獨書此二事遺其子勰、勴,明剛者之必仁,以信孔子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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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說》作於蘇軾生命最後階段,即元符三年(1100年)遇赦北歸後,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病逝前,是其對一生立身處世的終極總結。《剛說》是蘇軾的“精神遺囑”,在生命盡頭,他摒棄了早年《留侯論》中對“忍”的強調,轉而高揚“剛”的價值。這並非簡單的轉變,而是歷經磨難後對初心與原則的終極堅守,認識了世界的複雜與權變後,依然選擇對簡單道義的剛強捍衛。此文不僅定義了何為真正的“剛德”,也為中國士人精神注入了一股強健不屈的元氣,是其人格與思想最鏗鏘有力的定格。
《論語·子路》載孔子說:“剛毅、木訥,近仁。”又《論語·學而》與《陽貨》均載孔子說:“巧言令色,鮮矣仁。”
第一個剛指剛德,第二個剛謂剛強。佞:善辯,巧言諂媚。
建中靖國:宋徽宗的年號,按照蘇軾從海南歸來的年代計算,應是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存沒:指生者與死者。孫立節(?~约1098),字介夫,江西寧都縣城人,孫俐的七世孫,北宋名臣,蘇軾曾為他作《剛說》,宋皇韋占五年(1053)登鄭獬榜進士。
子由:蘇軾的弟弟蘇轍。條例司:條例司是宋官署“制置三司條例司”的省稱。屬官:下屬的官吏。以議不合引去:謂因意見不合而辭去職務。
開敏:通達聰慧,思維敏捷。勝我者:比我強的人。徑:直接,謂王安石不答話,直接離開。趨出:小步快走退出,表示恭敬。
鎮江軍書記:代官職名稱,屬於地方軍政系統中的文職官員。通守:太守職務之下另設通守爲副職。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出任杭州通判。常潤:指常州與潤州(鎮江)。京口:今鎮江境內。
監司:負有監察職責的官吏。新進少年:指由王安石新近提拔的年青官員。馭吏如束濕:指管理、駕馭下屬官吏,要像捆綁濕物一樣緊嚴。以禮遇:謂以禮節對待。敬憚:既尊敬又畏懼。抗丞相不肯為條例司者:謂違抗丞相意旨不肯做條例司官員的人。
謝麟(1026年~1094年),字應之,建州甌寧(今福建甌寧)人。進士謝寭之子,祖籍會稽始寧,繫千古名相、晉太傅謝安的第十八世裔孫。宋嘉祐四年(1059年)進士,歷官會昌令、石首令、太常博士,龍圖閣直學士、荊州刺史。經制溪洞事宜:處置少數民族地區(溪洞泛指西南少數民族聚居區)的相關事務。王奇(?~1082年),北宋汾州(今屬山西)人,武舉出身。歷任如京副使、湖南都監、廣西都監等職,元豐元年(1078年)任宜州知州。元豐五年(1082年),安化蠻侵犯邊境,王奇領兵至天河縣抵抗,力戰而死。桂州治所在今廣西桂林,是廣西西路軍事、政治中心;節度判官是州府內負責司法、文書的高級幕職。被旨:猶言奉旨。鞠通鞫,審訊或審查。
侵君:冒犯孫立節。論情:謂以案子實情論。逗撓:行軍途中停留不前,違抗命令。伏其辜:伏其罪。戮:殺戮。
麟奏君抗拒:謝麟上奏孫立節抗拒命令。侵獄事:干預辦案。遷官:升官。
長養成就:猶言培養成就。天也:謂天意。
鄙夫:人品鄙陋、見識淺薄的人。遺其子:送給他的兒子。
讀蘇軾《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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