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钗黛合一”是红学研究的一个成果。但是关于这个成果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认为是指宝钗和黛玉的性格如果能互补就是最完美的境界,有的认为是指后来薛宝钗和林黛玉都嫁给了贾宝玉,更有的认为是薛宝钗看自己竞争不过林黛玉,转而与林黛玉和好,并表示宁愿做小的也要嫁给贾宝玉。
这些理解,在我看来,都有一定道理,但是却都有牵强之处。首先,从感情来讲,贾宝玉一生割舍不下的只有林黛玉,在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是完美的,即使是她的缺点;其次,贾宝玉也是非常欣赏薛宝钗的,只是他们两人的“志趣不同”而已,从小说的叙述可以看出,其实贾宝玉是特别佩服薛宝钗的才干的;因此,这两个人在贾宝玉(或者说曹雪芹)心目中占有的地位是不同的,是不可替代的,一个是贾宝玉情感和生命最重要最完美的情人,一个是贾宝玉生活中值得尊敬和欣赏的妻子;贾宝玉是不可能产生所谓的林黛玉要是有薛宝钗的性格就好了的想法的,也不会同时接受林黛玉和薛宝钗。开个玩笑,即使贾宝玉同意,林黛玉也不会同意,小说中他们关于金玉良缘而时时吵嘴就是证明。再开个玩笑,即使林黛玉同意,薛宝钗也不会同意,我在前面的一系列文章中已经分析过,薛宝钗虽然也爱贾宝玉,但她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具有相当自觉程度的自尊自爱意识的女性,她不仅有大才干,而且有大志向,而且有大自尊,这样的人,以她的身份是不可能做小的。也因此,我以为,历来红学界对于所谓“钗黛合一”的理解都在一定合理程度的基础上加上了“天真”和“主观”的成分,显得有些“幼稚可笑”。
那么,“钗黛合一”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在正式开始阐述之前,我还是要说明两个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