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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相赞》偈句“日光钳取物”试解

2024-12-21 17:18阅读:
《宝相赞》偈句“ 日光钳取物”试解
《宝相赞》偈句“日光钳取物”试解
海公上师《宝相赞》中有一偈句“日光钳取物”。此偈句出处和法义内涵,未见有通俗解释。愚经资料搜寻及学习思考,形成以下试解文字,供缘者参考和批评。
此偈句是《宝相赞》在集述心所法五十一法相后,归结心所法之用,即谓“日光钳取物,心用五十一。”心所法是从不同侧面精细解构凡夫心行如何计度和执取所缘境之相。当然,法相趣旨,不是为解而解,乃是为了解而破之,进而理解和趣入圣者无漏心行。
关于“日光钳取物”偈句出处,以及如何深入理解其法义,可以学习亲光菩萨所著《佛地经论》。
《佛地经论》卷三复次如是所说四智相应心品。为有相分见分等耶。定有见分照所照境。有自证分通照见分证自证分。证自证分照自证分故。亦定有若无如是
三分差别。应无所缘。应不名智。相分不定。有义。真实无漏心品无障碍故。亲照前境无逐心变似前境相。以无漏心说名无相无分别故。又说缘境不思议故。有义。真实无漏心品。亦有相分。诸心心法法尔似境显现名缘。非如钳等动作取物。非如灯等舒光照物。如明镜等现影照物。由似境现分明照了名无障碍。不执不计说名无相。亦无分别妙用难测名不思议。非不现影。若言无相则无相分。言无分别应无见分。都无相见应如虚空。或兔角等应不名智。无执计故。言无能取所取等相。非无似境缘照义用。若无漏心全无相分。诸佛不应现身土等种种影像。如是则违处处经论。转色蕴依不得色者。转四蕴依应无识等。则成大过。
此段论述甚为精细,试作理解。唯识依见相二分解构认识。见分可以再细解为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见相二分,见分定立,此为共识。如见分不立,应无所缘。应不名智。但相分是否如见分一样定立?有说认为相分不定。”为什么相分不定?其解释说,“真实无漏心品无障碍故。亲照前境无逐心变似前境相。以无漏心说名无相无分别故。”另一种说法认为,“真实无漏心品。亦有相分。”其解释说,所缘境有二种,一种是有漏心所缘,一种是无漏心所缘。有漏心所缘,如钳取物,如灯等舒光照物。无漏心所缘,“非如钳等动作取物。非如灯等舒光照物。如明镜等现影照物。由似境现分明照了名无障碍。不执不计说名无相。亦无分别妙用难测名不思议。”尔后此说又从根本智与后得智作进一步释说。
更细微辨说不作讨论。于此大致可以明了“日光钳取物”偈句,即是指有漏心所缘境,分别和执取所缘境相。
于此,愚又试作进一步思考,“如日舒光”和“如钳取物”,是否可以再作进一步分别解说呢?录愚之思考如下。
“如日舒光”,似可理解为指凡夫智对境之色相、总相判别,即侧重指分别心;“如钳取物”,似可理解为指凡夫行蕴之相、别相之执取,侧重指执取心。《俱舍论疏》曰:“解云。境有二相。一者总相。谓色声等。二者别相。谓违顺等。心所取别。识取总相。故难分别。最为细也。”麦彭仁波切《大乘庄严经论释·真实品第七品·真如体相》述,“缘起也分两类,一是自性辨别之缘起,二是辨别悦不悦意之缘起。其中,初者宣说从阿赖耶中起现种种现法,故内之细缘起是菩萨通过善巧所证悟的微妙甚深义,辨别悦不悦意之缘起是外之粗缘起,相比之下,前者比后者外之十二缘起更为深密。此为圣者无著于《摄大乘论》等中所说。”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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